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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徵稅收過去2方式處理 代理財長談振興紓困:沒說過年前會執行

發佈時間2022.12.29 15:4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今(29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指出,還稅於民與振興經濟是兩回事。(本刊資料照)
攝影
今年稅課收入優於預期,總稅收估計可超過預算4,500億元,立委群喊出「還稅於民」訴求,如今話題持續延燒。對此,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今(29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指出,還稅於民與振興經濟是兩回事,並直言過年前來不及「還稅於民」。
針對「還稅於民」一事,立委吳秉叡認為,所謂「還稅於民」是有繳稅者才可以收到稅,與振興經濟沒有關係;對此阮清華也認同,但也針對外界期待超徵稅收還稅於民,提出兩大點。
吳秉叡今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指出,「還稅於民」應該是有超徵狀況發生時,把民眾多繳的稅款還給本人,不過現狀為「實徵數超過預算」,認為不應該稱為「超徵」,且就算要振興經濟,也不應說是「還稅於民」,因此要求阮清華將情況詳細說清楚,避免各界持續誤會。
對此,阮清華表示,第一,現在實徵數超過預算,不過扣掉特別預算還是赤字;其二,多出來的稅收,過往處理方式不是少發行公債、就是還債,若真的編列預算幫助弱勢的話,則要經過立法院通過。另外,阮清華也表示「我們從來沒有說是年前」,強調一定會按照法定程序來做,這議題行政院已明確指示相關部會研擬紓困相關方案與振興經濟方案,會再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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