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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請生理假被要求醫生證明 網列公司至少3處違法
發佈時間2024.04.29 15:3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04.29 15:37 臺北時間
女生每個月總會碰到一次特別難熬的生理期,雖然每個人疼痛程度不一,但有些人會痛到連床都下不了,更別說出門上班了。而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女性受僱者若因生理期導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可請生理假一日,且不需提供證明。但昨(29日)一名女網友在網上發文表示,因肚子實在太痛,想向公司請生理假,不料卻被公司駁回。
該名原PO在Dcard工作板請益,表示自己從來沒在上班的時候請過假,這次因為月經來實在太不舒服,迫不得已想向組長請生理假,組長卻要原PO找醫生開證明,原PO納悶的回覆對方:「可是生理假不是不用開嗎?」但對方執意表示「請假都要開證明」,並請原PO打電話給公司,請原PO直接跟店長談。 結果原PO致電給店長後,店長還是堅決表示「生理假要開證明,否則不能請」,甚至要原PO乾脆直接改成事假,「工讀生就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也沒有影響」。對此原PO詢問板上網友:「生理假被要求開證明、把生理假改成事假是合法的嗎?」
看完原PO的遭遇,有網友直接點出公司共違法3點,除了拒絕生理假(要求證明)外,要求改請其他假及未給付半薪皆是違法點。「其實如果原PO事先知道勞基法的話直接在電話裡就可以堵他們的嘴了」「生理假可以不用證明,強制員工請事假事違法的,事假扣全薪,病假、生理假扣半薪」。
也有網友指出,公司要求用通話談,是為了不留下證據;而有些網友以為因原PO是PT,所以病假、生理假也不會有半薪,對此有法律系的網友出面表示,PT與正職一樣享有勞基法權益,即使是非固定工時也應在病假及生理假享有半薪。
另外,原PO也在留言區問到「如果想檢舉,是不是要離職之後檢舉比較好?」有網友建議,因勞資爭議的有效期間很短,怕等離職後再檢舉就無效了,所以要先檢舉再離職。但原PO擔心會被刁難,網友表示「一切的重點在於『合法』,不合法可以繼續檢舉,看著他們在你眼前牙癢癢卻不能拿你怎麼辦的樣子」「他如果為了你檢舉他違法而再次違法開除你,你還可以拿賠償」。
原PO稍早更新,表示今(29日)致電給1995詢問,1995表示公司已違反2條法律,但原PO自己認為要有證據才能檢舉,於是私下再傳訊息給組長詢問:「請問我昨天(28日)的生理假是改成事假嗎?」結果組長卻避而不談,隨即轉移話題:「你上班我們再說,你身體有好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