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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內神通外鬼1/丟出關鍵錄音檔 吹哨者爆失聯意外揭中油招標放水

發佈時間2025.12.23 05: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3 05:29 臺北時間

中油為天然氣發電興建多座接收站,以利LNG船作業。(中油提供)
鏡週刊日前踢爆三接招標過程恐涉不法,北檢也收到檢舉人的廠商對話錄音檔,直指中油高層涉案,藍委更在立院質詢時爆料,指該檢舉函所揭露被錄音的廠商是東丕營造董事長王銀和,他在錄音對話中與多位同業抱怨三接預算遭到「灌水百億」,並爆料中油高層明示他加碼工程標金,還嫌他「不會做頭路」。錄音檔曝光後,讓中油三接工程浮報經費甚囂塵上。
得標三接的皇昌營造不滿遭影射大賺百億,認為是有心人士意圖打擊商譽,甚至結合禿鷹狙擊股價及企圖影響四接投標結果,憤而向北檢提告,希望檢廉能儘速查明。弔詭的是,檢廉大動作密集約談當事人王銀和及相關人證時,卻屢約不到檢舉人,至今仍未到案說明。
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前董座施義芳在中油天然氣三接案遭搜索後被約談。(鏡新聞提供)
世曦工程港灣工程部經理陳建中遭約談後請回。(鏡新聞提供)
世曦工程港灣工程部主管張欽森為中油三接案第3名被告。(鏡新聞提供)
本刊掌握,中油在第一次招標公告期間,2022年6月15日突襲式地發布更正公告,修改工程說明書,新增條文賦予中油極大的行政裁量權,規定「決標金額高於廠商依《營造業法》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本公司仍將決標予該廠商」,且該條文效力竟凌駕於原本具法律規範意義的投標須知。
中油三接二期工程施工不易,往外海推1.2公里以護藻礁。(翻攝皇昌營造官網)
依據《營造業法》規定,政府設立「承攬限額」制度的立法精神,是為確保廠商具備相應的資力與風險承受能力,甲等營造業的承攬限額嚴格鎖定在資本額10倍。當時的東丕營造,實收資本額僅8億元,合作夥伴馬來西亞商金務大(Gamuda)在台資金也僅約5億元,兩者相加,法定承攬能力約130億元,根本不具備預算達253億元的三接二期工程法定投標資格。
中油三接為保護藻礁,進行二期工程向外推移。
知情人士指出,中油此舉形同「量身打造」的行政處分,故意忽略營造業法規定,為資本額嚴重不足的東丕團隊強行「開後門」,這種無視法律、因人設事的做法,已讓公平競爭淪為空談,更可能涉及收受賄賂,及透過行政手段排除其他合規廠商等罪責,檢方已調閱當初簽核此項修改條文的公文流程,追查是誰下令「合法化」這項明顯違法的變更。
知情人士指出,在中油開出這樣的方便之門後,東丕原以為已經勝券在握,然而,當時對手皇昌團隊察覺此異常情況,立即發函請求中油依法辦理,雖然中油回函態度強硬,完全不理會違法指控,但最後還是由皇昌勝出,東丕未取得標案,只是過程中若有期約行收賄,就算最後未取得標案或真的付錢,恐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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