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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殺人少年來孝順死者爸媽」國中割頸案法院判決惹眾怒 民團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發佈時間2025.12.26 17:3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6 17:39 臺北時間

民間團體今早聚集司法院前陳情抗議,要求檢討《少年事件處理法》,為新北國中割頸命案發聲。(翻攝自臉書/孩想陪你長大聯盟)
震撼全台的新北市國中生割頸命案,二審雖加重量刑,仍難平息社會怒火。被害人家屬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過度偏袒加害者,甚至不滿曾有法官當庭提及「要凶手孝順被害人父母」。民間團體今(26日)上午集結司法院前陳情抗議,痛批少年凶手「最快4年就能假釋」,要求制度全面檢討。

國中校園割頸命案如何發生?衝突釀10刀致命悲劇

前年(2023)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國中校園內,當時15歲楊姓國三男學生,請前來串門子的別班林姓女同學離開教室,避免影響同學午休。林姓少女心生不滿,轉而向同為15歲的郭姓乾哥訴苦。
郭姓少年為替乾妹出氣,竟掏出預藏的彈簧刀,朝楊姓學生頸部與身體連續揮刺,造成多達10刀致命傷,楊姓學生當場喪命,案件震驚社會。

一審、二審判決出爐 家屬怒轟量刑落差過大

一審判決中,郭姓少年被判9年、林姓少女8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改判郭姓少年12年、林姓少女11年。
然而,這樣的結果與被害人父母期盼的30年刑期仍有巨大落差。楊姓學生父母多次公開痛哭陳情,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形同「惡法」,更難以接受曾有法官在庭上表示,希望「未來由凶手來孝順被害人父母」,引爆輿論譁然。

最快4年假釋?民團批制度失衡 司法院前擺香案抗議

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今上午號召群眾到司法院前抗議,現場設置香案並遞交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
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刑期1/3,即可聲請假釋。換言之,若郭姓少年12年刑期定讞,最快僅需服刑4年即可申請假釋;林姓少女的11年刑期,時間更短,讓家屬與社會難以接受。

提出三大訴求 司法院回應「將研議改善」

民團當場提出多項具體訴求,包括:
  1. 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公開道歉
  2. 檢討並更新少年犯罪前科塗銷制度
  3. 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設立進度
司法院則由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出面受理陳情,表示將審慎聆聽社會各界聲音,並持續研議相關制度的改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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