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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大罷免亮票案「認罪稱過失」 還原事發經過!法庭請求從輕量刑
發佈時間2025.12.31 16:5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31 17:05 臺北時間
台北地院今(31日)首度開庭,趙少康認罪坦承亮票,並請求從輕量刑。(鏡報林煒凱攝)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7月大罷免投票時涉嫌亮票,遭台北地檢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對此,台北地院今(31日)首度開庭,趙少康認罪坦承亮票,並請求從輕量刑。
趙少康大罷免投廟亮票一案,台北地院下午首度開庭審理,趙少康在庭上就「亮票」違反選罷法一事認罪,並在法庭上主張是過失亮票,向法官及檢察官保證不會再犯,強調自己沒有犯後態度不佳的情形,請求從輕量刑,易科罰金。全案法官表示將於明年1月20日宣判。
庭訊時,趙少康坦承違反選罷法,強調不是故意違法亮票,指照理說記者是進不來的,且當初進入(投票教室)前就與媒體記者約好不拍照,最後媒體記者還是跟進去,想說就給他們拍一下,「罷免票很小一張,不用折疊以免沾染印泥,以為字很小就亮了一下,沒想到記者用遠鏡頭拍攝」。
趙少康也強調,當時沒有聽到選務人員制止他,事後詢問一些在場記者,也都說未聽到有人制止,直言若有人制止他,他一定會收好選票停止亮票,指現在一些議長選舉也有亮票,但他沒有被威脅,也不是買票的對象,表示沒有故意亮票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