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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長篇大論闡述台灣無「配偶權」 人夫滿手證據提告小王摩鐵睡妻卻敗訴
發佈時間2026.01.25 06:2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25 06:30 臺北時間
一名人夫控告妻子外遇,法官認定台灣無配偶權判敗訴。(示意圖,pexels)這年頭告小王可能不一定會贏!台南一名人夫阿偉(皆化名)不滿老婆在離婚前跟阿良傳情,兩人不僅以老公老婆相稱,甚至還被抓到去摩鐵開房,讓他覺得被戴綠帽,向兩人索賠100萬元。本以為勝券在握,沒想到判決結果大逆轉,法官在判決大膽宣告法律上根本沒有所謂的配偶權,直接判阿偉敗訴。
阿偉控訴兩人在2025年5月離婚前,小琪就已經不安於室常搞失蹤私下約會,他收集了小琪跟阿良的出遊紀錄和露骨對話,證明兩人關係匪淺,強調這對男女的親密互動早就超越普通朋友,以「老公、老婆」稱呼彼此,還曾上摩鐵偷情。阿偉主張這對男女侵害了他的配偶權,必須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誰知法官在判決書裡長篇大論,痛批配偶權其實是封建思想的遺毒,只是早年法界自己創出來的名詞,強調民法條文從頭到尾都沒這項權利。法官認為如果支持配偶權,就等於把另一半物化,變成一種可以控制的權利。在憲法保障個人性自主權的前提下,不應該再用這種封建邏輯,來主張自己能排他性地控制對方的身體。
法官進一步分析,婚姻的幸福感是主觀感受,沒辦法以金錢來衡量,想靠慰撫金來修補婚姻,其實是把尊嚴拿來拍賣,這種試圖用國家法律強制介入的方式,只會讓原本就出問題的婚姻加速崩塌,淪為金錢交易,這場官司最後以阿偉慘敗收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