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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就直接上你」狼父猥褻繼女573次逼口交 法院重判11年半
發佈時間2026.02.03 11:5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03 11:51 臺北時間
阿偉在長達3年半的時間內,對正值國小至國中階段的小施伸出狼爪,猥褻次數高達573次,並強迫口交5次。示意圖(Pixabay提供)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偉(化名)在與女友交往後,收養其幼年女兒小施(化名)為繼女,未料阿偉竟利用與小施同房睡覺的機會,在長達3年半的時間內,對正值國小至國中階段的小施伸出狼爪,猥褻次數高達573次,並強迫口交5次。案發後阿偉甚至語出威脅「早知道你會報警,我就直接上你。」一審法院重判阿偉12年徒刑,二審考量其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1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偉從小施就讀幼兒園起便與其同住一房,由於小施母親工作忙碌,阿偉長期與小施同床共寢。自2017年9月小施就讀國小四年級起,阿偉開始以每週至少3次的頻率,趁夜間觸碰小施私密處進行猥褻。
面對小施反抗,阿偉甚至以經濟來源要脅,冷言嘲諷「不願意就去找你媽,吃住也去找你媽,不要找我。」導致小施年幼無助,只能被迫屈從。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小施就讀國一期間,阿偉更進一步強迫其進行口交。
直到2020年7月,小施搬去與阿姨同住,這段慘無人道的遭遇才在阿姨的關心詢問下曝光。令人髮指的是,阿偉在得知小施報警後,不僅毫無悔意,更出言恐嚇「若知道你會報警,早知道我就上你。」
法院審理期間,阿偉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因為小施交男友、不想被管教才憤而誣告。然而,法官根據兩人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阿偉經常傳送帶有性暗示的訊息,儼然將繼女視為配偶對待,結合小施心理輔導的臨床報告,認定其控訴屬實。
一審法院精算阿偉猥褻次數共計573次,加計5次性侵(口交)犯行,重判有期徒刑12年。案經上訴二審,阿偉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積極尋求和解並取得小施原諒。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遂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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