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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點設錯「將錯就錯」汽旅過夜!已婚校長激戰女職員 一句「濕整晚補一下」下場慘了
發佈時間2026.02.08 15:4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08 15:41 臺北時間
花蓮已婚前校長激戰汽旅女職員。(示意圖;freepikk)花蓮某國小伍姓前校長,與縣府女職員出差參加會議,因友人幫忙叫車設錯下車點,他將錯就錯改至鄰近旅館開房間,還發生性關係,事後他還想約對方,傳訊騷擾「濕了整晚!需要補一下」讓對方不舒服,案經縣府介入,再由監察院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根據判決書,國小前校長伍姓男子與花蓮縣府某任務性編組組織女職員小美(化名)一同出席某國立大學會議,結束後伍男邀小美、某國中校長B男一起吃飯,吃完飯後B男幫他們叫車,卻誤設下車點,加上司機有行程無法載2人回正確地點,因此聽從伍男指示,載到附近的汽車旅館。
下車後伍男與小美便進入旅館內歇一晚,並發生性行為。隔日中午伍男想在糾小美出門,但因對方要顧小孩,他便傳訊稱「濕了整晚!需要補一下」,讓小美感到受騷擾,要求跳過這種話題。
小美後向縣府提出申訴,稱當時非自願與伍男發生性行為,花蓮縣府將其調整職務為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案經監察院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伍男辯稱當晚雙方的親密互動都是出自雙方合意,並說傳送「濕了整晚!需要補一下」等訊息時,後續雙方還有相當時間通話往來,顯見對方並無厭惡之感等。
此案刑事上獲檢方不起訴,關於發生性行為部分,法官參酌證據後認為,因為只有小美單方面指控,因此難認伍男有違小美意願,不過傳送性暗示訊息部分,小美接受調查時直言「我覺得很噁心,對,我覺得噁心死了」,被認定確實讓小美感到不舒服,因此認定伍男辯解不足為採。
法官認為,伍男身為校長,自身行為應格外謹慎,以身作則,卻做出上述行為嚴重損害政府及學校信譽,導致公眾喪失對其執行職務信賴,而其明明是有婦之夫,卻還跟小美發生性行為、傳訊性騷小美,判伍男降壹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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