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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重建中心霸凌案外案!主管反告作證員工求償23萬 首宗判決結果出爐

發佈時間2026.03.15 09:3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15 10:49 臺北時間

勞動部轄下職災重建中心爆出職場霸凌案,涉霸凌主管遭解僱之後,反而向吹哨者和作證員工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近日針對其中一案率先做成判決,認定霸凌屬實,作證員工免賠。(本刊資料照)
攝影
勞動部轄下「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去年爆出職場霸凌案,該中心高層主管不滿部屬在霸凌案中申訴和作證,導致她被降職及解僱,以名譽權遭侵害的理由,憤而對多人提出民事訴訟。其中向小薇(化名)求償23萬元的案件,台北地方法院近日率先做出判決,認定原告確實存在「冷凍架空」、「惡意分化」等霸凌行為,證人所述屬實,判小薇勝訴,一毛都不用賠。

霸凌者不滿遭解僱 向一票部屬求償

全案源於2024年12月間,職災重建中心一名女員工提出申訴,指懷孕期間遭一名女主管職場霸凌,該中心依照相關規定,召集外部專家擔任委員,進行相關案件調查,同時以問卷方式,詢問部門其他同事。
由於職場霸凌案成立,該名女主管先被降職後再被解僱,她認為申訴人和作證員工故意捏造事實,才導致霸凌案成立,憤而以名譽遭侵害,向吹哨者等多人提告求償。小薇是其中一人,該主管以小薇虛偽作證,甚至將她的手機號碼洩露給記者,不僅因此丟了工作,案情去年在媒體曝光後,也導致罹患憂鬱症,要求薪資損害、醫療費用和精神慰撫金,合計求償23萬元。

員工指控遭冷凍孤立 也被冷嘲熱諷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這起案件進行審理,並揭露小薇作證時的指控。小薇表示,該主管起初會交辦「極大量且超出能力範圍」的工作,等部屬反映後,再突然抽走所有業務,僅留下送公文、打電話等瑣事,並在會議中公開冷嘲熱諷,藉此讓員工產生自我懷疑並遭到同仁孤立,甚至主管在辦公室慶生分送蛋糕時,刻意排除她和申訴人。
小薇還提到,在主管給予長期的精神壓力下,她一度出現耳鳴、暫時性失聰,甚至連請假看病都遭到主管以「代理人拒絕代理」為由變相刁難。小薇說,直到聽從心理師建議離職後,耳疾才不藥而癒。

法官引用新法 明確定義「霸凌」樣態

法官審理後,特別引用新修訂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為職場霸凌給出明確定義,包括利用職務或權勢的「優勢關係」,以及超過業務合理範圍的「逾越必要」,而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等,都是霸凌的行為樣態。

證人言論受保護 法官給「容錯空間」

法官認為,該主管「先塞過量工作,再突然抽空業務」,讓下屬在辦公室被冷凍、孤立,就是標準的職場霸凌。法官也指出,只要證人的陳述「主要部分與事實相符」即可,不能因為在細節上講得模糊,就認定是誣告。法官站在保護證人立場表示,如果隨便讓證人被告,未來恐怕沒人敢說真話,霸凌防治就會淪為空談。
此外,法官提到,除了被告之外,其他員工都指控該主管有霸凌行為,集體證詞有一致性,顯示小薇並非誣告,且該主管的降職與解僱,是委員會「獨立裁量」,不能歸咎於被告一個人的證詞。法官綜合各項證據,認定原告求償沒有理由,日前判決駁回,小薇獲得勝訴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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