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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密帳貪汙案最終裁定 前組長劉冠軍侵占1.9億潛逃中國免訴確定
發佈時間2026.04.10 14:0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10 14:06 臺北時間
震驚社會多年的國安局「奉天專案」密帳貪汙案,在歷經二十餘年的司法纏鬥後,最高法院近日做出最終裁定。震驚社會多年的國安局「奉天專案」密帳貪汙案,在歷經二十餘年的司法纏鬥後,最高法院近日做出最終裁定。前國安局總務室出納組上校組長劉冠軍,因涉嫌侵占公款及孳息高達新台幣1.9億元並潛逃中國,其追訴權時效經法院認定已於2025年4月21日屆滿。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正式判決劉冠軍免訴確定,這也意謂著此樁纏繞台灣政壇多年的國安弊案,在法律追訴層面上畫下句點。
回顧全案,劉冠軍於1999年擔任國安局出納組長期間,負責掌管「奉天專案」等祕密經費。他利用該經費未納入正常內控機制的漏洞,涉嫌以挪用公款辦理定存及短報利息等手段,將1億9000萬餘元的孳息納為己有。案件於2000年曝光後,劉冠軍隨即於同年9月從新竹南寮漁港搭乘漁船偷渡至中國,從此行蹤成謎,遭到司法機關發布通緝。
根據法院判決資料顯示,劉冠軍所涉犯的是修正前的《貪污治罪條例》,其最重本刑為無期徒刑。依照當時法律規定,追訴權時效為20年。然而,由於劉冠軍在審判前便逃亡導致案件無法進行,法律規定需額外加計因通緝而停止的四分之一期間,合計追訴時效為25年。
一審台北地院原先認定時效於2025年2月完成,但二審高等法院重新精密計算後,更正時效完成日應為2025年4月21日。儘管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仍認定二審計算結果無誤,最終裁定免訴。
雖然在侵占公款部分已獲免訴,但劉冠軍的法律麻煩並未完全解除。國安局指出,劉冠軍當年潛逃時,疑似擅自影印「奉天」、「當陽」、「明德」等多項極機密文件帶往中國,並涉嫌協助中共解讀資訊及從事間諜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針對這部分疑雲,台灣高等檢察署已於2021年依據《陸海空軍刑法》中的投敵罪及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名,再次對劉冠軍發布通緝。
這起跨越四分之一世紀的案件,反映出早期國安經費管理的制度性缺失,也引發大眾對於追訴權時效與司法公平正義的熱烈討論。雖然侵占公款案因時效屆滿而無法再行審理,但涉及國安與投敵的罪名仍受法律制裁之限制,劉冠軍在法律上的責任,恐非一紙免訴判決就能完全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