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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女前委外職工控「霸凌逼退」憂鬱上身 校方、勞動局都回應了
發佈時間2026.04.28 16:1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28 16:17 臺北時間
北一女前委外職工控訴校方職場霸凌管理不當。(翻攝自Google Maps)今(28日),北一女前委外職工江女士在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與市議員何孟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淚訴校方「假承攬、真僱用」,長期放任廠商違法,導致其超時工作、高薪低報等,最終因職場壓力罹患憂鬱症並遭資遣。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廠商已違反《勞基法》,將依法裁處。
江女士指出,她自108年起在北一女擔任「專案助理」,月薪3.4萬元,負責全校講義與考卷,以及各處會議室相關資料的印製工作。109年原職務計畫結束後,將她轉為委外人員,改由「職工業務」承攬廠商「淞美清潔有限公司」僱用,但過程中並無面試,且工作內容由單純油印暴增至兼任校園清潔等雜務,月薪卻大幅減至2.6萬元。
工會副秘書長鄭中睿指出,江女士曾單日工作長達14小時、連續出勤12天,均超過《勞基法》上限,卻從未領到加班費,廠商亦未落實特休年資併計。江女士更指控,去年因職場壓力診斷出憂鬱症,校內主管竟想強制將她送醫,甚至冷言諷刺:「不能讓妳死在北一女、會玷污北一女。」去年12月31日契約期滿,廠商卻在今年1月13日撤銷資遣通報,導致江女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面對指控,北一女發布聲明澄清,江女士為外包人力廠商派駐人員,非校方編制或自行僱用職工。校方強調,其在職期間若反映工作負荷,均已透過廠商調整並減輕勞務;關於加班與勞健保事項,亦要求廠商必須遵循法令。校方表示,各處室同仁皆已盡力協助,並無不當管理情事。
勞動局回應,今年3月接獲申訴後已完成兩次勞檢,確認廠商淞美公司未依法提供薪資單、未給付加班費,違反《勞基法》,將對廠商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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