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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爆職場霸凌!主管狂飆髒話嗆下屬確定判賠 人事處回應了
發佈時間2026.05.15 15:5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5 15:51 臺北時間
高雄市人事處1名許姓主任遭控職場霸凌,涉嫌長期對下屬爆粗口,甚至嗆「你要多少錢我匯給你」,部屬承受期承受龐大精神壓力,最後提告討公道。(翻攝自Google Maps)高雄市人事處1名許姓主任遭控職場霸凌,涉嫌長期對下屬爆粗口,甚至嗆「你要多少錢我匯給你」,部屬承受期承受龐大精神壓力,最後提告討公道。對此,高雄地院審理認定,許男已構成職場霸凌並侵害其健康權與名譽權,判決許須賠償8萬6,800元。人事處強調職霸零容忍,說明涉案主管已於去年9月核予記過懲處並調任非主管職務。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擔任高雄市人事處祕書室資訊股股長,直屬主管就是許姓主任。陳男控訴,許自2013年代理主任、同年10月正式升任後,多次在辦公室內對資訊股下屬進行言語辱罵與貶抑,只要公文內容不合意就怒斥「靠!講重點,不要畫山畫水畫唬爛」「X你娘!」「X你不要唬爛」等粗鄙字眼,讓他相當難堪。
許姓主任還曾與帶威脅對陳男表示,「你跟我說需要多少錢?我匯款給你,看你是要錢還是要什麼,你就講明。」陳男認為人格遭到羞辱,長期處於精神緊繃狀態,甚至因此就醫,最後決定提告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0萬餘元。然而許男出庭時喊冤稱「口頭禪」,並非刻意辱罵,強調是許男工作不佳,才基於主管職責加以糾正。
不過法官勘驗錄音時,發現許姓主任已明顯帶有貶抑人格及名譽意味,認為不能假借「教導」之名,行「羞辱」之實,認定許男言行已超出合理管理必要程度,構成侵權行為,審酌雙方身分、收入及精神受創程度後,判許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元及醫療費6,800元,共計8萬6,8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市人事處表示,去年接獲同仁A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後,立即依據最新公布施行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召開防護委員會會議,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調查委員全數由外聘學者專家組成,成員涵蓋法律、勞資關係及心理諮商等專業領域。
人事處指出,2025年9月中旬依調查報告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決議,裁處本件職場霸凌成立,與法院判決結果相符,顯見人事處對本案均秉持公平、公正及專業辦理,絕無循私。同時強調一貫堅持職場霸凌零容忍立場,對行為人不檢等情事,於2025年10月記過處分,並將其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另考量人事主管應以身作則,該員2025年考績核列乙等,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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