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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沒提早招手!公車司機2度離開駕駛座飆髒話狠嗆乘客「你刷卡有紀錄」 下場慘

發佈時間2026.05.26 10:0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26 10:01 臺北時間

一名公車司機因不滿民眾未提早招手攔車,在車廂內兩度離開駕駛座與民眾發生激烈口角,最終因言詞涉嫌恐嚇而遭法官判刑。(示意圖/pexels)
日前公車司機阿輝(化名)因為不滿民眾A男在路邊候車時沒有提早舉手招車,在A男上車後雙方爆發激烈言語衝突。過程中公車司機阿輝不僅情緒失控大罵三字經,甚至兩度擅自離開駕駛座位走向乘客席意圖理論。在得知A男用手機錄影紀錄過程且拒絕刪除影片後,公車司機阿輝竟拋出一句「好,你刷卡會有紀錄」,導致A男憤而提告。全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不採信公車司機阿輝的辯詞,正式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公車司機阿輝拘役40天。

客運司機不爽乘客沒招手發生什麼事?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這起糾紛案發生於2024年2月間。當時在某客運公司擔任司機的阿輝,在駕駛公車載客途中,因不滿A男未提早揮手攔車,在A男步入車廂後便開始出言指責,雙方火氣越來越大。
阿輝在一氣之下,竟然直接放下方向盤、離開駕駛座,氣勢洶洶地朝著A男的位置逼近企圖理論,期間還夾雜了難聽的三字經粗口。當時車上其他乘客見狀趕緊出面阻擋,阿輝才勉強返回駕駛座繼續開車。
然而衝突並未就此結束,等到車上其他觀戰的乘客陸續下車、車廂內僅剩阿輝與A男時,阿輝再度離開駕駛座,走到A男身旁開啟第二輪理論。當時阿輝與A男皆手持手機互拍錄影,阿輝詢問A男是否要報警處理,A男回應「只要你繼續開車就沒事」;隨後阿輝提出雙方一起刪除手機錄影影片的要求,遭到A男當場拒絕,阿輝瞬間臉色一沉,對著A男撂下狠話:「好,你刷卡會有紀錄。」

講「刷卡有紀錄」為什麼算恐嚇罪?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阿輝在庭上極力否認有任何恐嚇的犯罪意圖。阿輝辯稱,當時兩度走向乘客座位純粹是因為感到不舒服、想走動,並非故意威嚇A男;至於脫口而出的「你刷卡會有紀錄」這句話,阿輝強調這僅僅是搭乘公車的日常生活常識,當時只是在講氣話,絕對沒有要加害A男的意思。
不過,這番辯解並未獲得法官的認同。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指出:
  • 身分與資訊不對等: 乘客A男對於公車司機阿輝的背景、來歷、乃至於性格完全一無所知。
  • 社會一般觀念認知: 在雙方發生嚴重言語衝突、甚至夾雜髒話辱罵的情境下,公車司機阿輝特意強調「刷卡有紀錄」,依照一般社會大眾的理性認知,極容易讓人聯想到公車司機阿輝是否會利用職務之便,調閱電子票證個資進行後續的尋仇或報復。
  • 構成惡害通知: 綜合觀察案發當時車廂內封閉且僅剩兩人的高壓環境,公車司機阿輝的言行舉止,客觀上已達到了加害他人生命、身體的惡害通知範疇,確實導致A男內心深處產生畏懼與不安。
審理法官在綜合審酌各方事證後,認定公車司機阿輝罪證明確。考量到公車司機阿輝犯後始終未能與A男達成實質的和解或調解,態度難稱良好,因此法官最終依犯下《中華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正式判處公車司機阿輝拘役40天,如欲改易科罰金則需繳納新台幣4萬元,全案目前仍保留上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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