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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鱷雀鱔之死 公園處否認「暖心說法」:凸顯各縣市移除外來物種標準不一

發佈時間2026.05.27 16:1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27 16:51 臺北時間

(翻攝自成大釣魚社臉書社團)
臺北市228和平紀念公園的鱷雀鱔,日前遭兩名男子違規釣起,送往熱炒店烹食並在社群媒體發文,引發公憤。北市公園處表示將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違規垂釣規定開罰。
鱷雀鱔屬於外來物種,並非第一次現身臺灣,高雄、嘉義、臺中都曾移除。此前媒體報導,臺北市公園處表示這條鱷雀鱔在八角亭水池生活逾20年,水池屬封閉型人工池塘,僅此一隻無繁殖之虞,加上「年事已高、早失攻擊性」,才決定讓牠自然終老。但這項「不移除評估」是否經專業人士或動保處參與討論?

鱷雀鱔是什麼魚?生命力強、壽命長、善伏擊

鱷雀鱔原產北美,體長可達3米,體重逾百公斤,同時具備鰓與類似肺部功能的魚鰾,在低氧水域可直接浮出水面吞嚥空氣,離水後仍能存活數小時,雌魚一次可產逾10萬顆卵,且卵具毒性,能毒死吞食者;全身覆蓋材質類似牙釉質的硬鱗,在自然界幾乎沒有天敵。
捕食上,鱷雀鱔幾乎什麼魚都吃。牠們平時游動緩慢,善於偽裝成漂浮木頭,當獵物進入攻擊範圍時瞬間爆發,以甩頭方式咬住對象,整口吞下。除了魚類,水鳥、小型烏龜偶爾也是牠們的獵食對象。
知識型YouTuber「老肉雜談」今年4月製作的專題介紹指出,鱷雀鱔壽命普遍超過50歲,已知最長紀錄達90歲;2024年發表於《Marine and Freshwater Research》的學術研究,估算一隻個體壽命至少75至95年,甚至可能達100歲。
YouTuber老肉雜談今年4月製作節目,介紹鱷雀鱔食性與傷人事件。(翻攝自YouTube)
本刊致電公園處詢問,青年公園管理所主任吳旻靜表示,不清楚媒體所謂「年事已高、早失攻擊性」說法的來源,「可能是訪問到現場民眾吧」,並重申評估不移除的原因:「228水池屬人工池塘,為封閉水域,亦無大量繁殖情形,且池內尚有其他魚種,無擴散影響生態之虞。」詢問此評估意見是否經過動保處?吳旻靜表示曾聯繫動保處,但他們也未獲得明確答案。
本刊再致電臺北市動保處,動保處新聞聯絡人楊智娟表示:「未接獲公園處通知相關情形,亦未參與該案是否移除之評估討論,或提供相關意見。」「該鱷雀鱔約於2003、2004年間即已出現在228公園池塘內,因長期存在於園區水域,已被部分民眾所熟知。至於其是否造成生態影響及後續管理方式,仍應由權管機關公園處依場域特性及整體管理需求綜合評估辦理,動保處予以尊重。」
公園處的「不必移除」意見究竟是否經過專家學者評估,在詢問一遍北市府後,仍不清楚,且存在說法矛盾。

其他縣市怎處理?高雄、嘉義、臺中皆直接移除

相較於臺北市的態度,其他縣市對鱷雀鱔的處置明顯積極。今年1月,高雄市凹子底森林公園生態池發現疑似鱷雀鱔,環保局隨即派員抓捕,聲明確認即移除;去年12月,嘉義縣六腳鄉一處放生池遭棄入鱷雀鱔,幾乎吃光池中魚群,地方緊急號召民間獵捕協助清除;臺中市政府亦曾委請釣魚網紅執行移除。
細看《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也存在矛盾:第11條第9款明文規定攜帶具攻擊性動物進入公園須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第19款禁止在公園內棄養或放生動物。也就是說,條例承認具攻擊性動物需要管制,也承認外來物種不應出現在公園水域,卻沒條文提到如何處置已在池中的外來種。
目前,臺灣沒有外來入侵種專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4條授權地方政府「得」逕為必要處置,非強制義務,讓各縣市在面對外來物種時移除標準不一,而公園處也在他處表示,未來在公園水域發現新的外來物種將直接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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