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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偵結毒駕撞死鹿港老婦人 以公共危險及殺人罪名起訴

發佈時間2026.06.01 11:2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1 11:29 臺北時間

犯保彰化分會前往向家屬致意。(犯保提供)
發生在今年4 月3 日清明節假期,陳姓男子施用毒品後駕駛自用小貨車在鹿港鎮泉州街追撞並碾壓被害人施粘老婦人致傷重死亡案,今(1)日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涉有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及殺人未必故意等罪嫌,提起公訴。陳姓人犯將移審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起訴指出,陳男於肇事前,在住處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於3日上午11時許,施用毒品後駕駕駛自用小貨車沿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因發現員警巡邏車在後執行勤務,竟違規闖越紅燈逃離,警按笛示意陳男停車受檢,詎陳男竟加速未停,更在肇事地點前跨越分向限制線並駛入對向車道超車,自後方追撞人施粘老婦人騎乘的機車,見她已倒地在其車輛前方,竟基於殺人之未必故意(間接故意)加速輾越其身體後駛離,老婦人因傷重不治。
經警循線於同日下午查獲被告藏身處,持檢察官核發強制採尿同意書採集尿液送驗後,檢出安非他命(濃度值0.598ug/mL【換算為598ng/mL】)、甲基安非他命(濃度值5.755ug/mL【換算為5755ng/mL】)陽性反應,均已達行政院所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經檢察官張宜群指揮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涉犯刑法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及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將被告2行為分論併罰之。
彰檢最後強調,近來國內毒駕案件頻傳,造成民眾及社會不安,此案件再度凸顯毒駕對社會之危害。為有效壓抑毒駕犯罪行為,將持續打擊,從毒品強化溯源;統合檢、警、調、憲、海巡、海關等六大緝毒系統加強查緝力道;從嚴速辦與聲請預防性羈押;從重求刑與嚴格審核易科罰金、積極上訴等面向,多管齊下,落實臺灣高等檢察署「全國毒駕專案」執法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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