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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是廢物,你媽是傻瓜,才生你這廢物」音樂老師掌摑男童、鼓棒爆打生殖器 判賠217萬定讞
發佈時間2026.06.29 13:4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29 13:46 臺北時間
一名國小音樂老師多次對男童施暴,多次賞巴掌、用鼓棒打生殖器,造成男童身心受創。(示意圖,Unsplash)台北市一名任教於某實驗國小音樂男老師劉育嘉,請學生照顧自己小孩,不滿照顧期間偶有疏漏,竟對學生多次施暴,包括打巴掌、用鼓棒打生殖器等身體部位,還頻頻出言羞辱學生和其家長,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罹患PTSD,上課會突然昏倒、抽搐。劉男已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4年6月徒刑定讞,家長另提告要求醫藥費等補償,近日全案判決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擔任某實小音樂老師,2018年他的兒子也進到該校就讀一年級,當時有一名五年級男學生,劉男和男童及其父母互動良好,劉男請男童在學校照顧自己的小孩生活作息,例如陪吃早餐,送到教室上課、去上廁所或喝水等等。
然而劉男不滿男童照顧的過程中偶有疏失,直指男童的鼻子大罵「照顧我兒子都是你的責任,你知道XX有多麻煩嗎?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男童覺得委屈,回家告訴父母,未料劉男得知後更生氣,竟直接出手連打男童3、5個巴掌,還拿起鼓棒朝他的生殖器打了2下,導致生殖器破皮受傷,小腿骨也被打了3、4下造成瘀青,劉男還警告「你回去敢跟爸媽講,就死定了」。
男童心理畏懼,不敢再和爸媽說,但劉男仍持續重複類似行為,經常在上完音樂課後把他留下來,多次對他出言辱罵、毆打,不僅一再說照顧小孩是他的責任,甚至直接在教室裡大罵「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才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男童透露,媽媽主動向劉男詢問是否有責罵他,劉男一再否認,事後又找他出氣,多次用鼓棒把他的生殖器打到破皮。
男童2019年4月開始出現頭暈、腹痛與持續腹瀉等症狀,送醫就診研判為身心壓力所致,同年9月新學期開學,更發生多次解離,會在課堂上或家中反覆暈厥外,過程中亦重現遭虐打時之肢體反應。
班導師表示,男童一整天大約有10到20次在課堂中跌倒的情形,跌倒後就躺下不動,大約1、20分鐘才醒來,有時他的眼睛閉著、有時上吊,都沒有說話或抽搐,因為他一直跌倒,同年10月5日後就沒進來教室上課,同年10月底、11月初;男童在輔導教室又發作、跌坐在地上,身體抽搐,嘴巴唸「我不敢了,對不起劉老師,對不起我不敢了,我會好好照顧劉童」,同時眼睛上吊,沒有在看人,接著開始用手打自己的臉,然後開始用雙手握住生殖器、尖叫,身體往上彈又掉下來,不斷尖叫求饒,喊著「劉老師對不起,我會好好照顧XX」,已無法正常生活就學,經確認患有「PTSD,合併解離、轉化症狀、焦慮及身心症狀」。
男童的父母報案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決2022年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決4年6月徒刑,檢方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2024年全案定讞,已發監服刑。男童的父母另提民事訴訟並請求國賠,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約531萬元,父母再分別求償100萬元,共731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男童身心受創尚未痊癒,與劉男施虐具因果關係,扣除國賠金額後,判劉男應賠男童477萬餘元、賠其父母各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約677萬多元;劉男上訴二審,法院調查,男童經長期診治後,生活與學業表現近期才終於穩定,父母的心理壓力稍獲舒緩,且校方已國賠父母40萬元,法院認為父母各求償100萬元過高,改判劉男應賠償男童117萬餘元、父母各50萬元,共計217萬餘元。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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