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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交易案外案2/關鍵錄音揭余建新敲桌威脅馬英九 三中案上訴最高法院拚輸贏

發佈時間2026.07.02 15:0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02 15:08 臺北時間

馬英九涉三中案二審雖無罪,不過,高檢署認為判決理由違背法令,已提起上訴,官司結果仍有得瞧。(本刊資料照)
攝影
馬英九涉三中案二審雖無罪,不過,高檢署認為判決理由違背法令,已提起上訴,官司結果仍有得瞧。不過,根據本刊取得國民黨內部長達8小時的關鍵會議錄音檔,顯示時任黨主席馬英九明知買主中時董座余建新「阮囊羞澀」,遭敲桌威脅仍執意完成交易,且連他否認曾提過的「回饋說」也被清晰錄下,坐實馬主導賤賣三中案成為檢方起訴關鍵。
根據錄音檔內容顯示,馬英九早知中投為公開發行公司、中視則是上市公司,賤賣黨產有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罪之虞,卻主張北檢拿後來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羅織他罪名起訴。
本刊掌握,馬英九在三中案被黨工汪海清錄下的3段完整開會內容,第1段是2006年2月4日下午,在國民黨中央黨部開會,錄音長度2小時16分,第2次是同年3月12日,在台北市長辦公室,長度2小時26分,第3次是隔天3月13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錄音長度達3小時13分。
當時包括參與談判人士的對話,甚至是上廁所後的洗手聲、搭電梯及敲門聲都被清晰錄下,由於錄音內容顯示馬英九坦言交易案有觸犯《證交法》之虞,對買方中時董事長余建新的態度從曖昧、反覆到妥協,且早知余認定這是政治交易,中投才想出「天龍八步」層層轉匯模式,隱藏4.8億元要回饋余建新。
錄音內容還顯示,馬英九雖一度不接受余建新以他要選2008年總統為由威脅,看似立場強硬,不惜放話要讓中視的交易案回到原點,但最後上了談判桌,在余建新敲桌嗆聲後,竟又態度軟化,在簽呈上批准回饋余建新,不僅有違一般商業交易的模式,也證實他知法犯法,犯行明確。
本刊掌握,2006年3月10日,雙方人馬再開會協商,余建新態度強硬地說:「我照自己合理方式做,也不需要跟中投繼續談下去,很簡單,我現在坐在這個董事長位置上,你拿我怎麼辦。沒有關係,大家撕破臉,bye嘛!不是東西只有商務方式可以解決喔!你不要以為只有法務喔!大家平常客客氣氣。」
余建新還放狠話嗆說:「這東西喔,撕破臉,耗下去嘛!沒關係,扯破臉後,什麼都不怕,我的個性就這樣…我就跟你玩下去,因為不要臉了都好玩。」「不希望說搞到意氣用事,很簡單嘛,我跑不掉嘛,你們跑不掉嘛,沒關係,大家耗嘛,把它搞到爛掉嘛。」
余建新邊放話,還邊用手敲桌子,叩叩叩的聲響也全被錄起來,雙方談判陷入僵局。馬英九聞訊說:「如果說他們拿這個當要脅,什麼2008怎麼樣,我覺得根本不要理他,因為我們不能這樣被要脅嘛!」但最後仍同意回饋余建新4.8億元。
馬英九跟余建新陣營談判時,時任中投總經理的汪海清(圖)曾向眾人自爆,會議過程都有錄音。
由於馬英九跟余建新陣營談判時,時任中投總經理的汪海清曾向眾人自爆,會議過程都有錄音,北檢在10多年後搜索中投,果然查扣到3百多片錄音光碟,且全都有標註開會時間與地點,即使陳封多年仍整理得井然有序。根據汪海清說法,他是為了自保,才在身上放錄音筆,錄下眾人開會的談話,有時上廁所或散會也忘了關機,因此,連小解、洗手、拿擦手紙擦手或走路等聲音也全都清楚錄下,成為馬英九主導賤賣黨產交易遭起訴的鐵證。
不過,即便賤賣證據十分充分,高院合議庭卻仍認為,相關交易背景與程序均具備商業合理性,理由在於當時國民黨處分媒體股權是為了遵循《廣電法》中「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規期限,具有法理上的正當性與急迫性。高院也認為,中投公司在各項交易中均有委請會計師評估,並經董事會程序確認,難謂違反內控規定。至於中影與中廣案,法官也認為中影案在當時確實缺乏其他買家,且合約中已納入不動產利潤分享機制以維護公司權益,並無涉及不法,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
檢方更指出,依中影公司於2005年8月間勘估結果,影片總值高達14億餘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
檢方非常不服,發出強硬回應表示,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超過72億元,經北檢起訴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其中,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事實,於2021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
檢方更指出,依中影公司於2005年8月間勘估結果,影片總值高達14億餘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
由於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北檢當初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檢方也強調表示,為釐清事實,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並自為公評。至於官司後續,有待最高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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