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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高鐵不是想待多久都行 她月台等朋友險付2500元滯留金

發佈時間2026.07.21 14:3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21 14:33 臺北時間

站務人員告知,依規定若無正當理由在站內停留超過時間,可能需要補繳高達2,500元的滯留金。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攝影
這起引發熱議的事件,源於1名女網友在Threads上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她與朋友約在高鐵站碰面,由於比朋友早抵達目的地,下車後便決定留在站內付費區的椅子上等候。沒想到這一等就是長達3.5小時,等到朋友終於抵達、2人準備一同出站時,朋友順利刷卡通行,原PO卻當場被閘門擋下。
經站務人員查詢,才發現原PO在站內的停留時間已達上限。站務人員告知,依規定若無正當理由在站內停留超過時間,可能需要補繳高達2,500元的滯留金。原PO聽聞後嚇一大跳,連忙向站務員解釋自己下車後就一直坐在候車區等待,期間並未四處走動,甚至連廁所都沒有去。
隨後站務人員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她所述屬實後,最終給予通融協助她順利出站,未開立罰款。原PO事後除了感謝站務人員的體諒,也特別發文提醒廣大民眾,以後等人務必先刷卡出站,以免差點多付「3倍票價」。
貼文曝光後迅速掀起網友討論,不少人直呼「長知識了」,坦言過去完全不知道有這項冷知識,也有網友驚嘆原PO能在月台空等3.5小時相當厲害。部分內行網友則解釋,由於大眾運輸系統車速快,若不設定時間上限,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來鑽漏洞搭霸王車或跑遠程面交,因此這類規範其實行之有年。
事實上,這項規定明確載明於台灣高鐵的「旅客運送契約」中。旅客持票自旅行開始至完成的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30分鐘,若無正當理由超過此限,高鐵公司有權加收1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作為違約金,也就是2,500元。
不只是高鐵,國內其他大眾運輸工具也有類似的站內停留限制。例如台鐵的月台票進站後限1小時內有效,逾時1至3小時需補收139元,超過3小時則補收911元;台北捷運則規定同站進出最長停留15分鐘、不同站進出最長2小時,若超過時間,除了原本應付的票價外,還需加收最低單程票價全票20元。提醒民眾搭乘各類交通工具時,多加留意進出站規定,才能避免因一時疏忽而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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