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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職場霸凌15大罪狀 駐日內瓦處長李冠德反擊:同仁蓄意激怒「有超速但沒酒駕」
發佈時間2026.08.12 17: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12 17:02 臺北時間
李冠德遭駐日內瓦辦事處同仁指控職場霸凌等罪狀,他也透過書面資料一一回擊。(翻攝自Taiwan in Geneva臉書)駐瑞士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李冠德近日遭駐處全體同仁投訴至外交部,列了134頁相關事證指控他涉及職場霸凌、酒駕、超速、外交失格等15大罪狀。對此李冠德反控下屬故意延宕工作、蓄意激怒他;他承認有超速罰單,但並未如指控的那麼嚴重,他也沒有酒駕。
偽造偽造據報,2024年12月出任日內瓦辦事處處長的李冠德,近期被同仁向外交部投訴,以15頁申訴函、134頁的「李處長不適任及公共危險事蹟暨相關事證全輯」,列出李的15大罪狀,包括職場霸凌、言語羞辱同仁「我說了算,你閉嘴」「我是處長我說了算」,還有濫用公帑、讓同仁代墊公款、扣押補助及薪資,甚至還有報假帳、超速至156公里、酒駕載同仁等危險駕駛行為,遭日內瓦警方關切;同仁還指控,李冠德在國際場合發言失當,影響我國形象。
外交部表示已啟動相關調查程序,《聯合新聞網》報導指出,李冠德已透過書面資料做出回應,駁斥相關指控內容。被指對著耶誕假期間帶小孩來加班的同仁咆哮,李冠德稱該員未在工作期間完成應盡作業,工作延宕許久,他口氣嚴肅但絕無飆罵。
李冠德也指出,另一名劉姓同仁業務延宕卻故意不報告,蓄意激怒他,他請對方回辦公室拿補充報告,對方還摔門而去。對於言語羞辱或歧視,李冠德表示是遭斷章取義,他絕無嘲笑同事。
爆料內容稱他超速至156公里,甚至還在酒後駕車載同仁,李冠德否認有酒駕的情況。被指沒有回覆瑞士政府關於超速的要求,李冠德說是同仁未將警察的詢問充分告知他,「刻意阻斷訊息」讓他被誤導;他提到,罰單速度為120公里,但爆料卻扭曲為156公里,是惡意爆料。
他還被控濫用公帑甚至作假帳,他反指是時任會計作假帳,混用私人和公帳戶,事後已被他撤換;同仁指他忽視多年匯率虧損,還疑似偽造文書製作兩張無支出憑證的匯兌損失黏貼單請款,李冠德說,因為瑞郎去年4月急驟升值逾10%,導致駐處可用瑞郎驟減,他有4度陳報請外交部認列匯兌虧損,絕無忽視。至於其他挪用經費擅自幫長官升等套房等指控,李冠德則強調他沒有挪用公款或收回扣、作假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