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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口違停遭勸離 台中生技董座當女兒面揮拳痛毆教官判決出爐

發佈時間2026.08.18 14: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18 14:16 臺北時間

曾姓生技公司老闆違停明道中學校門口網狀線上,經教官勸阻,竟情緒失控動手打傷教官。(翻攝Google Maps)
台中某生技公司曾姓老闆開車送女兒上學,把車大喇喇停在明道中學門口的網狀線上。吳姓教官上前勸導,曾男情緒失控揮拳打傷教官左肩,氣得教官當場報警提告。法院最終判賠3萬元,並須拘役20日。

董座毆打教官

曾姓生技公司老闆開車送女兒上學,把車違停在校門口的網狀線,吳姓教官為了維護上學交通秩序上前勸導,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曾男竟直接揮拳打向教官左肩,導致對方左肩挫傷與近鎖骨處挫傷隱隱作痛,當場報警處理。

為何引發衝突?

曾男挨告後雖坦承有動手,但解釋是因為愛女下車時被教官嚴厲訓斥,看見孩子恐懼的樣子,自己才會氣沖沖下車理論,坦承當時只是一時理智線斷掉推了對方一下,絕對沒有存心害人受傷。吳教官認為自己明明克盡職責維持交通,卻在大庭廣眾之下無端挨打,身心受創,因此索討醫療費1萬元與精神慰撫金29萬元,總計30萬元。

法院判決

法官指出吳教官未能提出醫療費收據,因此1萬元請求無法成立;至於精神慰撫金方面,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及曾男身為生技公司老闆的身分,且吳教官傷勢輕微,最終判賠3萬元。吳男另外指控曾男妨害公務並毀損名譽,但法院調閱相關刑事卷證後判定,當時現場純粹是口角衍生出的肢體衝突,並未聽見曾男說出妨害公務或貶低人格的言論,因此這部分指控不予採信。曾男所涉傷害案件,經上訴後改判拘役20日,全案定讞。

校方回應

校方對此回應,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並有明確判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不便再做過多評論。校方強調學校一向秉持暴力零容忍的最高原則,並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希望親師生共同努力,營造安全又和諧的校園周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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