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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恐有變數 陸委會:除籍證明滿10年才能選
發佈時間2026.08.26 15:4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26 15:42 臺北時間
李貞秀今日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不過參選資格備受關注。(資料照,鏡報李智為)民眾黨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今日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但中配身分再備受關注。對此,陸委會今日表示,原中國籍人士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
李貞秀2月遞補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前往陸委會提交除籍證明,但陸委會直指原文件的格式有疑慮,故僅採認2025年3月繳回時間,最後她因國籍爭議與後續直播發言,遭民眾黨開除黨籍,於4月13日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任期僅70天。
李貞秀今(26日)於臉書發文宣布角逐竹北市長,「竹北,是我堅定的選擇,2022年,我曾經寫下對竹北的期待。2026年,我準備好了要來勇敢承擔」。然而,她2025年3月前往中國放棄當地戶籍,參選資格再備受討論、質疑。
對此,陸委會回應,原中國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至於李女士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