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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破獲運毒集團 北院法官竟「無保放回」10在押重犯!書記官:真的要這樣?

發佈時間2026.09.10 12:2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0 12:26 臺北時間

台北地院法官被爆無保釋放10名涉犯運毒等罪的在押重犯。(本刊資料照)
攝影
涉犯運毒重罪竟然獲法官無保放行?據報,台北地檢署去年破獲有竹聯幫被警的運毒集團,成功聲押獲准11人,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後,承審法官竟以被告認罪為由,除了已經交保的1人外,其於10人都被當庭釋放,連出境出海都不用,讓書記官也忍不住問:「真的要這麼做嗎?」
《FTNN新聞網》報導指出,檢警去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破獲以竹聯幫龍堂「鬼哥」邱建邦為首的運毒集團,查獲超過5公斤海洛因,市價逾4千萬元。除了「鬼哥」逃亡寮國遭通緝以外,另外逮捕多名嫌犯,成功聲押獲准11人。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毒屬於無期徒刑起跳、最重可處死刑的重罪,然而案件去年11月移審至北院,承審的劉姓法官竟以被告全數認罪為由,除已交保的1人,另外10人全部當庭釋放,不用交保、不用限制出境出海,只限制住居,檢警都傻眼,書記官也忍不住確認是否真的要這樣做,但劉姓法官仍不為所動;原處分遭撤銷後,他也只增加「限制出境出海」。
據悉,該名劉姓法官為司法官班第58期劉俊源。他釋放的10名在押重犯不僅涉犯運毒罪,還有2人是他案定讞待執行的高危險分子,其中甚至有人涉犯性侵案件,一獲釋就逃逸無蹤,直到今年1月底劉俊源才發布通緝,今年3月、8月才好不容易將他們逮捕歸案。

檢二度抗告無用 司法院這樣說

《FTNN新聞網》指出,檢方去年11月起訴時還特別向劉俊源法官強調,這10人都涉犯重罪,應予續押,更畫了螢光筆提醒有2人身分特殊,結果還是被輕易放人。檢方火速提抗告,第一次只多了限制出境出海、一樣放人,二度抗告要求帶電子腳鐶防逃,但遭駁回。
對此司法院回應指出,被告羈押與否、是否命限制出境(海)等羈押替代處分,要視個案具體情節及法官審判核心範疇,宜由承辦法官本於個案狀況,基於法律確信獨立判斷。考量防逃需求與人權保障之均衡,司法院近年持續精進相關作為,包括限制出境出海之法制化、落實各項羈押替代處分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健全刑事案件之程序保全及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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