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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免繳健保費喊卡?行政院決定不副署老福法 曝3大關鍵原因

發佈時間2026.11.06 18:2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1.06 18:27 臺北時間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行使副署權,不為老福法修法副署。(資料照,鏡報鄒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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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規定滿65歲長者符合條件即可免繳健保費,行政院今(6日)正式決定不予副署。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考量本次修法恐造成弱勢老人醫療保障缺口、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並涉及憲法權力分立問題,決定行使副署權,不為修法副署。

為何行政院決定不副署?弱勢長者保障恐出現缺口?

李慧芝指出,此次修法刪除「健保部分負擔」及「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醫療費用」兩項補助法源,影響約6.6萬名中低收入老人。這些長者家庭收入雖高於最低生活費1.5倍,但未達2.5倍,並不符合《社會救助法》救助資格,過去主要仰賴《老人福利法》獲得醫療補助。如今相關法源遭刪除,恐讓經濟弱勢長者失去原有保障,甚至因無力支付醫療費用陷入更大困境。

每年新增400億支出 是否排擠其他福利政策?

李慧芝表示,修法幾乎沒有實質排富效果,預估超過8成65歲以上長者都能免除健保費,每年將增加約400億元支出。她認為,修法過程未與行政院共同研議,也未提出新增經費來源,形同大幅增加中央政府預算,可能排擠老人福利、長照及其他社會救助資源,侵害行政院提出預算及規劃施政的權限,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行政院也擔憂,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相關支出將持續增加,若透過舉債、調整既有政策或健保費籌措經費,最終恐轉嫁青壯世代,造成世代負擔不均。李慧芝強調,政府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並持續推動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調增,以及70歲以上弱勢老人健保費補助等措施,未來仍將兼顧長者照顧、財政紀律與世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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