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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媽易中招】網路商品問題多 停、看、聽 購買才有保障

發佈時間2017.09.26 06:5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科長洪國登說:「若業者販售產品沒有療效,卻宣稱具抗老或煥顏等效果,涉犯廣告誇大不實為違法,可處5萬到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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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是網路新興的購物平台,利用通訊軟體推銷保健品或是化粧品,但消費者沒有實際看到產品,即使接觸到,往往無從辨認產品是否符合法規。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如化粧品購買時要詳加確認產品資訊,是否符合化粧品的標示規定,消費者應徹底瞭解商品,以確認其資訊透明完整並符合需求,切勿選購來源不明、標示不全、涉及療效或誇大效能的產品。
另外如果民眾選購保健品應認清產品包裝上的批准文號和標識,仔細查看產品包裝及說明書,注意產品質量以及生產日期,以免傷了荷包還傷身。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物組科長周珮如說:「包含社群軟體在內,以業者自主管理為主,業者可在上市前自主向食藥署申請,審查其販售的健康產品後取得許可證與標章,並在標示明確、合乎法定13種保健功效前提下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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