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賣房反背二億債5】房屋買賣辦履保 房仲:信託通常是黑道手段

發佈時間2019.08.27 06: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1 臺北時間

永春不動產總經理張永漢(圖)指出,信託通常是黑道、錢莊借款的手段,房屋買賣只要找銀行辦履約保證即可。
攝影
主播
針對高為邦投訴的「信託詐欺案」,律師鄭懿瀛指出,檢察官雖然不起訴,但重點不在於是否信託違背任務,本案更不合理的是利息與處罰條款,他認為檢察官太「單純」了!而房仲公司總經理張永漢則認為,一般人買賣房屋,哪有在辦信託?只要找銀行辦理「屢約保證」足以保障雙方,信託通常是黑道設定借款抵押時,逼迫債務人的手段。
儘管高為邦指證歷歷,但檢察官還是作出不起訴處分。對此,律師鄭懿瀛說,高為邦舉證不足,雖說檢察官有主動追查犯罪的義務,但如果原告提出自訴,卻沒能充分舉證,很難寄望檢察官幫你調查。以本案為例,高為邦指控209萬元是羅金聲當人頭的佣金,卻提不出任何證據;至於檢察官最後作出不起訴的最主要理由,係因本案中,信託財產確實還有一部分,仍存在專款專用專戶,所以顏志宇沒有「意圖不法所有」的主觀要件。
律師鄭懿瀛表示,本案的重點在於過高的利息與違約金。
不過,鄭懿瀛也認為,信託的錢已經不是重點,因為利息與73%的罰款,加起來是3162萬元,差不多就是信託財產的總額,繳不出來?那就拍賣抵押標的房產,信託人房子沒了、還負了一屁股債,卻被認定被告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檢方的認定太「單純」了!
「土地、建物改良物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被偷蓋章,讓高為邦成為連帶債務人。
而「永春不動產」總經理張永漢則指出,一般房地產買賣,都會由買方指定的代書執行簽約,而且代書與仲介有義務逐條說明合約內容,且印章不會離開簽約室。此外,他發現高為邦簽的合約有許多瑕疵,例如,都已經要簽約了,怎麼連信託的銀行都沒寫進合約裡,而且,合庫銀行的子公司,也未必能夠合法承攬信託。
張永漢特別強調,不動產買賣根本不用信託,只要找銀行辦屢約保證,就足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信託」通常是黑道、地下錢莊為了不費力的取得抵押品所,才會在借款、設定抵押時,逼迫債務人同意信託;如此,一但債務人違約,不需經過冗長的法院裁定程序,即可取得抵押不動產;一般人房地產買賣,很少用信託的。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