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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起訴3】翁茂鍾移審後續押 時任副所長10萬元交保

發佈時間2021.05.28 20:0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翁茂鍾(圖)遭台南地院以有勾串之虞,裁定繼續收押,至於時任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則以10萬元交保。(本刊資料照)
攝影
台南地檢署偵辦富商翁茂鍾不實執行社會勞動案今(28日)天偵結,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後,院方以有勾串之虞裁定翁茂鍾繼續收押,至於時任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則以10萬元交保。
南檢在今年4月1日傳訊翁茂鍾、8名現職警員、5名退休警員及翁茂鍾祕書,另傳喚南檢時任現職觀護佐理員共17人,翁茂鍾及楊博賢隔天凌晨遭收押禁見。
全案是翁茂鍾從2012年1月至9月間,將合計2,196小時的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經高檢署核對相關資料後,懷疑社會勞動造假,涉及偽造文書嫌疑。
高檢署將全案發交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書鳴負責調查,查出幕後全案是有心人精心設計,儼然替翁茂鍾量身打造的社會勞動制度,檢方正全力揪出全案其他共犯。
至於全案涉嫌幫忙包庇放水的包括10名分駐所員警及1名觀護佐理員,全都認罪,已獲緩起訴,均需向國庫繳交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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