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5.28 11:11 臺北時間

【翁茂鍾起訴1】翁茂鍾假服社會勞動遭起訴 11官警集體放水認罪緩起訴

富商翁茂鍾不實執行社會勞動案,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本刊資料照)
富商翁茂鍾不實執行社會勞動案,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本刊資料照)
台南地檢署偵辦富商翁茂鍾不實執行社會勞動案今天偵結,檢方查出翁茂鍾因炒股案遭判刑1年確定准予易服社會勞動,利用曾任台南警友會理事長身分,循不詳管道就近離他公司很近的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從事清潔工作代為發監執行,卻不實登載勞動時數,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當時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負責在警局監督社會勞動工作,他在2012年涉嫌包庇翁假服社會勞動,翁執行完社會勞動後,當年他獲選警方好人好事代表,隔年退休即至翁的佳和集團任職,檢方一併將他起訴,由於可能還有其警界高層包庇,檢方另案偵辦中。
由於翁茂鍾在分駐所的工作日誌填寫的「社會勞動內容」「當次完成時數」「累積完成時數」等內容幾乎都造假,就連分駐所內員警職名章在「執行督導」欄位蓋章也是放水過關,因此,時任官田分駐所董姓員警等10人也遭緩起訴處分,負責監督的林姓觀護佐理員也涉嫌包庇,一併遭緩起訴,11名同案被告已認罪,緩起訴期間均為3年,並需於2年內向國庫支付新台幣18萬元。
檢方查出,官田分駐所同時有工友負責清潔,翁茂鍾卻記載履行時數每日平均皆為8至10 小時,更有記載履行時數達12小時之久,甚至當年農曆春節除夕至初三,及當年台南地區因颱風或豪雨而有3次停止上班上課期間,亦均如此記載,顯然不實。
全案是翁茂鍾在短短2012 年 1 月至 9 月間,將合計 2196 小時的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經高檢署核對相關資料後,懷疑涉及偽造文書嫌疑,將全案發交台南地檢署偵辦,由檢察官郭書鳴負責調查,查出幕後全案是精心設計,根本是替翁茂鍾量身打造的社會勞動制度,檢方正全力揪出全案其他共犯。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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