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員查獲詐騙集團給車手的「教戰守則」載明,車手落網後要保持緘默,然後打電話給律師鄭鴻威,且要說律師是親人的朋友,鄭鴻威因此自稱「通靈律師」,並以此為名創建通訊群組招募律師加入,以因應快速成長的業務,鄭的收入也因此暴增至每月300萬元,而急尋洗錢管道,檢調懷疑,鄭鴻威除了與李昊承會計師合作以虛擬幣洗錢,遭檢調盯上後,還想找石育恩法官當門神掩護,打算用買房的方式將黑錢漂白。
鄭鴻威律師擔任詐團軍師首腦,創「通靈律師」集團,月入逾300萬元,2月2日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東森新聞提供)今年1月,鄭與石看中左營崇實新村旁的新建案「太普美術海」,海景房要價2000萬元,隨後由石育恩與同任職橋頭地院及高雄少年家事法院的姚、許、黃、徐等多名庭長、法官,以「VVIP」的身分前往賞屋,2月鄭鴻威遭收押,石育恩開保時捷搬完錢後,還擔任講座,以「房屋買賣實務─給首購族賞屋的第一堂課」為題演講,傳授橋頭地院法官買房資訊,知情人士指出,石具備買房專業,有法官購屋曾請他出面幫忙喬價格。
楊濟宇律師(中)因替鄭鴻威律師拿現金至橋頭地院交給石育恩法官,遭約談後40萬元交保。今年1月,石育恩揪法官團賞屋時,鄭鴻威特地派遣旗下的受僱律師楊濟宇,拿著一袋現金前往橋頭地院,在法院外交給石育恩,由石帶回法官辦公室存放,當時鄭鴻威的另名政大法律系同學郭宣佑檢察官,在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他詐騙案時,察覺有同學違法擔任詐騙集團軍師,立即呈報上級發動偵辦,並主動簽請迴避,是通靈律師集團遭破獲的重要關鍵。
橋頭地院曾被詐騙集團用來藏匿黑錢250元。檢調追查認定,鄭鴻威透過楊濟宇交給石育恩的那袋現金應有300萬元,部分金流來自詐騙集團,是鄭鴻威等律師違法接案的不法所得,要透過石育恩法官買房或以其他方式洗錢,已遭檢方查扣50多萬元。
知情人士指出,通靈律師集團去年11月接獲曾任檢察官的劉姓律師警告,已被檢調盯上,因此開始處理錢以免被查扣,才會將部分現金送至橋頭地院交給石育恩,石5月17日到案否認洗錢,辯稱現金共250萬元,要用以購屋,且稱好的物件常要用搶的,拿現金交易是展現買方誠意的最佳表現,因此才未用匯款,但在鄭鴻威遭收押後,他認為對方已不會再買房,才會拿去台南還給鄭的姊姊,鄭姊到案後表示,錢已拿去付律師費,還剩50多萬元已由檢察官查扣。由於石育恩涉案情節早被洩露,他與鄭姊的辯詞可信度如何?不禁令人質疑。
鄭鴻威律師的姊姊鄭彧歆(圖)涉嫌協助處理黑錢遭約談。本刊調查,去年5月石育恩還在法官學院受訓時,就捲入通靈律師集團,當時他的女友楊雅涵律師要派送一筆10萬元律師費給同學黃耕鴻律師,原本該集團是用LINE PAY轉帳,但因被查出金流來自詐騙集團,導致帳戶一再被凍結,楊雅涵竟找上即將分發橋頭地院的準法官男友石育恩當車手,代轉這筆款項,但石育恩擔心金流被查出,未採用轉帳,而是親自將現金10萬元從高雄帶到台北,交給同學黃耕鴻律師,也就是這過程,讓台北地檢署及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認定,石育恩完全知道這筆錢是黑錢,但仍居間協助,屬於同一共犯結構,因此發動搜索約談,將他列為洗錢被告交保。
通靈律師集團以鄭鴻威為首,負責號召律師加入及調度,成員都不到30歲,其中,楊雅涵、李明潔及黃耕鴻3名律師及掌管財務的陽明交大科法所研究生林佳毅4人,與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都是政大法律系同學,集團律師費每案四萬元,負責派款的林佳毅從中每案抽5000元,律師實拿3.5萬元,是一般行情的2倍以上,因為太好賺,不少年輕律師聞訊,莫不呼朋引伴加入。
鄭鴻威在「通靈律師」群組暱稱「鮮肉」,負責替詐騙集團監控落網車手。(翻攝鄭鴻威臉書)由於詐騙集團成長快速,全國遍地開花,不少第一線向被害人取錢的車手紛紛落網,詐騙集團為了避免組織被檢警查出,不斷委請鄭鴻威幫忙找律師到各地檢署陪同車手應訊,名為被告的辯護人,實際是為了監視落網的車手有沒有供出上游共犯,鄭鴻威等剛出社會的律師明知法律規定,不能由第三人付費代請律師,且早在去年6月,就有資深律師警告這群年輕律師:「別人幫當事人付錢的案件很危險,不要接!」但楊雅涵等律師卻仍爭相投入,倫理道德底線紛紛失守。
律師林聰豪(右)加入「通靈律師」集團,與鄭鴻威等律師同遭起訴。(東森新聞提供)本刊調查,石育恩的女友楊雅涵曾在群組中徵求「不會整天囉嗦律師倫理」的律師,同為政大法律系畢業的28歲律師黃耕鴻即回應:「找對人了,我大學律師倫理被當。」隨即加入,月收入立刻暴漲10倍,還請大學新鮮人許姓女友處理相關事務。
不僅是律師涉入,會計師李昊承也淪為共犯,他與鄭鴻威律師合作處理虛擬幣時,曾經傳訊息:「把黑錢先幫你轉成保值的東西。」「有沒有讓會計師做的偏門工作?」「完蛋了,我要被關了嗎?」如今李也一併被起訴,面臨牢獄之災。
「你通靈了嗎?要來幫我通靈一下嗎?」成為這群不到30歲律師的問候語,通靈律師集團的行為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33條「律師不得接受第三人代付委任人之律師費」,且該集團律師主要任務是監視落網的車手,並以安家費及送會客菜等手段來安撫他們。庭訊後,還會回報詐騙集團偵訊內容,以及有律師在出庭時,偷錄音回傳上游,以利詐團風險控管,已經涉及洩密罪。
律師張作銓(右)2月遭約談後交保,李明潔(左後)律師則遭收押。(東森新聞提供)桃園地檢署吳亞芝檢察官替涉詐團的律師男友朱一品出謀劃策,公信力已遭質疑,卻仍任執法者。(翻攝桃園市政府網站)曾有律師猶豫而與同學討論,其中,周郁雯律師就曾經勸一位涉案的律師說:「我傾向在地檢、警察局都是好的名聲,他們看到我,就會覺得我是正派的律師,不是詐騙集團派來的。」但對方則回他:「就是取捨,假設名聲變臭,但是因此賺很多,看你要不要。」完全不顧律師的倫理,斯文掃地,莫此為甚。
本刊調查,鄭鴻威律師犯案不到1年,創建「通靈律師」「律師們」「消波塊」「擊落者」等群組,他在群組中暱稱自己是「鮮肉」,以政大法律系為班底的律師收入傲視同期同業,並炫耀他月收入逾300萬元,有人加入後開始陷入紙醉金迷的生活,上酒店、買名牌包及鞋子,成員間也發展出複雜的感情糾葛,楊雅涵原本是石育恩的女朋友,後來因故分手,當時石已分發當法官並買保時捷跑車代步,風格與過去不一樣,但仍在楊雅涵的安排下替通靈律師集團送錢,後來楊接辦車手案件後,與車手陳澤昱談起戀愛,由於通靈律師集團被檢調認定涉犯《組織犯罪》,陳澤昱落網後,在愛情力量的驅使下避重就輕,堅持不供出楊雅涵。
律師楊雅涵原本是石育恩法官的女友,加入詐團後改與陳姓車手談戀愛,並負責招募律師加入「通靈律師」集團。(ETtoday授權)通靈律師集團犯案五寶是聲押書、地檢署移送螢幕照片、蓋收文章的律師委任狀、押票及筆錄大綱,五寶齊備後才能向詐騙集團請領律師費,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讓詐騙集團掌控有無被供出上游的筆錄大綱,過程中竟爆出黑吃黑,因有些地檢署及法院沒有電子看板,詐騙集團的稽核暗樁無法前往查看電子看板,確認落網車手到案後是否被押或交保,鄭鴻威即曾替另案被告連柏瑋偽造羈押聲請書,向詐騙集團請款,並且告知旗下律師,可循此模式在沒有電子看板的院檢下手,找尋發財機會。
石育恩法官(左)與詐團軍師頭鄭鴻威(右)是政大法律系同學,2人已遭列被告。(翻攝鄭鴻威臉書)今年2月3日,鄭鴻威被收押當天,石育恩就立即在法院搬錢,隨後還上公務網路查詢鄭的相關案件偵查機密被司法院發現,但檢調單位卻一直未有動作。3月間,黃耕鴻律師遭收押,黃的許姓女友隨即告訴石育恩,黃的聲押書有提到他,要石小心一點,石育恩隨即上簽呈給橋頭地院,提及在前女友楊雅涵的安排下曾幫忙送錢,至此,檢調仍未對石育恩搜索約談,直到5月13日,鄭鴻威被起訴後在法院開庭,檢察官說出石育恩法官在辦公室幫鄭藏300萬元,又過了4天才發動搜索,遭質疑是放水,讓對方隔空串證。
原是維護公平正義的鐵三角「審、檢、辯」,卻同時淪陷在詐騙集團中,橋頭地院及桃園地檢署對自家法官及檢察官涉入,第一時間均未能及時處理外,檢方更錯失辦案先機,讓司法威信沉淪,令人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