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內容提及,案發當天深夜,E先是對C咆哮、辱罵,接著打了C好幾個耳光,導致C雙側臉頰挫傷,當下向E表示,下巴異常疼痛,要去醫院就醫、驗傷,沒想到E居然情緒失控,跑去廚房拿了一把剪刀威脅他:「如果要難看,那就更難看一點!」導致C心生畏懼、不敢出門。根據C在法庭的陳述,被呼巴掌後他因下巴痛到快脫臼,原想馬上離家赴醫院,E卻要脅他不准離開,迫於無奈,當晚他僅能先睡在客廳,趁隔天上班前獨自就醫。
遭妻呼了數次巴掌後,醫院驗傷單清楚寫下雙側臉頰挫傷,成第三勢力要角C聲請保護令的鐵證。(本刊設計畫面)由於C提交的證據相當明確,法院因此認定,E對C的不法侵害行為已構成家暴,因此核發一年的保護令。這段期間E不得對C有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不法侵害行為,也不能對C有直接或間接騷擾行為,此外,E也要遠離C的工作場所至少50公尺。
本刊掌握,法院會認定E家暴,除了C報案時的說法及2人的法庭陳述,另有醫院驗傷單及錄音檔作為鐵證。醫院驗傷單白紙黑字寫著「與太太爭吵後,被太太打巴掌左右臉頰」且「雙側臉頰挫傷」;至於錄音檔,知情友人轉述,C被打後隔日才就醫,醫師當下警覺是家暴並建議他驗傷,隨後通報社工介入,社工也提醒C,往後與妻子若有口角爭吵,一定要錄音留下證據。
友人透露,在社工建議下,第三勢力要角C錄下與妻子E的對話,成法院認定家暴的證據。圖為示意圖,非當事社工。本刊掌握法院的錄音檔譯文內容,C在被打後隔天找E理論,言談中證實E確曾出手打人並拿剪刀威脅C,導致他當晚不敢出門。
C當時質問太太:「妳已經不是第一次打我了,我到底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妳的意思是妳不開心的時候,就可以出手打我?」E卻回:「我可不是不開心就算了。」還說:「昨天我在跟你發脾氣之前,我都是好好跟你講的,沒有嗎?」C告訴E:「第一時間我真的以為我的下巴被打歪了,我的下巴非常痛,妳會打到我今天沒辦法吃東西!」E卻嘲諷:「你不是不喜歡吃飯嗎?你不是很愛168(間歇性斷食法)嗎?你就是一口都不吃嘛。」
不只如此,E接著問C:「覺得自己被打很慘是不是?」讓C不禁反問:「如果是我們的小孩被這樣打,妳可以接受嗎?如果小孩被拿了一個利器說,我要捅你,妳有辦法接受嗎?」但E繼續嘲諷:「孩子嫁給像你這樣的魯蛇,你可以接受嗎?」還對C說:「你不是最愛賣慘了嘛,那是你的專長耶。」此時,一旁的未成年孩子忍不住說:「我真的覺得拿剪刀太誇張了。」
第三勢力要角C遭家暴,妻子E不斷拿黃國昌羞辱他的工作表現。更令友人傻眼的是,口角過程中,E竟不斷在未成年孩子前嘲諷C不能嫁、多次數落他的工作內容,甚至不斷拿C與黃國昌的互動狀況來羞辱他,黃國昌儼然成為他們婚姻中的隱形第三人,這些對話全都被錄下當成證據呈交法院。
第三勢力要角C遭家暴,黃國昌(圖)意外成隱形第三人,成為妻子E拿來羞辱C的理由。根據本刊掌握的錄音譯文,E對C說:「我揍了你,然後你覺得說你沒有辦法忍受你就要走,拜託,這個世界是你說了算嘛,你要黏著黃國昌就黏著黃國昌,直到別人不要你為止。」還罵C「跟黃國昌一樣雞腸鳥肚的」「你已經丟人現眼到一個極限了好不好」「變成人家眼中的跳梁小丑,然後自己都沒有感覺」,並說:「你就抱著黃國昌一起去跳河算了吧!」對於妻子咄咄逼人,C則不斷懇求:「妳可以不要拿別人的話來羞辱我」「別人講我跳梁小丑,我可以認⋯真的會讓他們稱心如意的就是像妳這樣。」
知情友人轉述,C、E這幾年大小爭吵不斷,除這次法院核發保護令,2016年初,E還曾在未成年孩子前毆打C、扯破他衣服,導致他胸口、手臂都受傷,E當時還把家裡的玻璃鍋蓋及瓷盤用力往地上砸碎,嚇得孩子嚎啕大哭,不過,C當時未察覺這是家暴,選擇隱忍沒有報案,直到這次遭妻子打到雙頰挫傷,才在醫師、社工提醒下,意識到自己原來是家暴受害人。
第三勢力要角C遭妻打傷後,經醫師提醒他才警覺原來自己是家暴受害人。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主角。 (東方IC)該友人並透露,E動口又動手,還逕自盜刷C的信用卡,把C的卡綁定自己的Uber Eats及Uber帳戶,甚至在未經同意下,拿C的悠遊卡到超商買東西,當C一一列出消費明細傳LINE問E:「我並沒有這些消費,如果妳也不知道,我只好去報案被盜刷了。」沒想到E坦言:「我買的,所以呢?」接著反問:「要告我嗎?還是逮捕我?」讓C氣得回她:「可以停止從我錢包偷拿錢了嗎?最近又開始一偷再偷是怎樣!」
第三勢力要角C列出消費明細質問妻子E為何盜刷他的卡,E卻反嗆「逮捕我嗎」。(本刊設計畫面)「每次開庭我都會忍不住發抖,身體完全不聽使喚。」知情友人向本刊轉述,C回憶當初遭妻子家暴後,每天只能睡2、3小時,甚至會內疚是自己處理得不好,而他過去幾年選擇忍下來,原本是以為夫妻再怎樣吵都還有餘地,不用跟對方把路走絕,但事後回想才覺得一切太荒謬。
C還對友人直言,自己從事政治工作,處理別人的案件或許很容易,但自己遇到這類事情卻有盲點,「尤其男生,要能意識到這是家暴很不容易,不太會覺得自己在物理上會被壓制,從小又被教育成要堅強、要忍耐、要讓女生,女生可能只是鬧脾氣而已。」
第三勢力要角C列出消費明細質問妻子E為何盜刷他的卡,E卻反嗆「逮捕我嗎」。(示意畫面)事實上,男性受暴並不罕見。本刊統計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數據發現,去年一整年的家暴通報事件被害人數,女性雖是男性的1.7倍,但近5年男性通報人數卻由3萬3,498人,增加至4萬8,891人,成長45.95%,比女性近5年成長18.22%還多;若不計算未成年的受暴兒少,18歲以上的成年男性近5年受暴數更成長51.68%。
知名棒球YouTuber「台南Josh」也曾爆出遭前妻家暴,並控訴衣服遭前妻剪破。(翻攝巴毛律師混酥團)例如,知名棒球YouTuber「台南Josh」2022年1月底便遭前妻Amber家暴,地院還因此判Amber要賠16萬多元,當時台南Josh還在臉書透露,法院的調解委員曾說:「夫妻吵架難免嘛,我也被我老婆打過啊。」種種言論讓他感到不舒服。此外,好萊塢男星強尼戴普與前妻安珀赫德也因互控家暴、誹謗鬧得沸沸揚揚,在在凸顯親密關係中不只女生才會受暴。
男性家暴受害通報人數5年來暴增4成6,但礙於社會對性別角色的期待,男性受害人常難開口求援。圖為示意圖。(東方IC)「親密關係暴力過去的預設架構,會讓男性被害人無法意識到自己受害!」現任台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的台灣男性協會常務理事陳柏偉接受本刊採訪說,過去家暴防治常預設受害者是女性,導致男生一旦受暴,不是沒有意識到自己遭家暴,就是礙於傳統社會文化對男性的刻板印象而難以啟齒,這些受暴男性會擔心丟臉,因此都是受暴一段時間後才求援,過去他便曾有一男性受暴個案,法官當時居然回他:「女方沒有回告,就算了。」無疑暗示保護令是給女生用的。
陳柏偉表示,親密關係的形式除了男女,還可能是男男、女女或其他多元性別身分,近年來各地家防單位雖努力宣傳這概念,但除了政府單位,第一線處理家暴的警察、醫療人員、社工也要加強對不同性別受暴者的敏感度,才能及時介入,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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