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江昱賢連二天犯下性侵強盜案後,第三天在桃園市區內的約客汽旅(圖)遭到逮捕,研判可能打算三度犯案。(翻攝Google Maps)警方聽完女子陳述後,不敢大意,兵分多路調閱監視器,積極追緝惡狼的行蹤,也要求旅館業者提供入住登記資料,發現年約40歲的登記人江昱賢,現在應該在新竹監獄服刑,怎麼可能跑到桃園犯案?就在警方還未釐清箇中緣由之際,勤務指揮中心又通報嫌犯再次犯案。
隔天、22日晚間11點多,桃園市龜山區東楓時尚汽車旅館也發生從事性交易的女子遭強盜性侵案,不僅犯罪手法如出一轍,入住登記者也是江昱賢,警方繃緊神經,加強查緝力道,就怕再出現第3個受害者。
台南明德外役監受刑人林信吾逾假逃亡,還持刀殺死2警,一審遭判死刑。(民眾提供)雖然惡狼逃亡期間都戴口罩,還不斷變裝,甚至以偷機車、搭計程車、步行的方式製造斷點,來躲避追緝,但警方仍順利掌握,惡狼犯下第二起案件後,躲到桃園市桃園區約克頂級汽車旅館藏匿,23日攻堅逮人,證實惡狼的確就是江昱賢。警方偵訊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將人關入桃園看守所。
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也引起外界對受刑人逃脫問題的重視,但多年過去,矯正署依舊沒有積極作為。不過,為何應該在新竹監獄服刑的江昱賢,能在桃園連犯二案?本刊調查,江之前因腰大肌膿傷、椎間盤突出、腰椎骨髓炎等病症,聲請保外就醫,獲准後住進宜蘭羅東博愛醫院治療。今年5月中,獄方確認他病情好轉,通知他6月初到新竹地檢署報到,返監繼續服刑,沒想到他卻趁公文往返的空檔逃亡。可能是為了籌措跑路費,才會挑不太敢報案的性工作者搶劫,順便一逞獸慾。
矯正署依規定讓受刑人請假外出後,只會口頭要求他們準時回監報到,一旦出事也不用負任何管理責任。圖非當事人。(翻攝矯正署新竹監獄臉書)知情人士A先生痛批:「3年前爆發台南殺警案後,受刑人脫逃犯案的問題就備受關注,監所或地檢署發現江昱賢逃脫後,應立即陳報主管機關矯正署,並通知警政單位協助查訪或公告通緝,如果有做到,他一登記住宿就會被掌握,根本不會有人受害!結果一直到警方逮捕他,才確認他是逃犯,真的非常離譜!」
另名知情人士B先生則抱怨:「獄政機關以保障人權為理由,搞了一堆名目讓受刑人能請假外出,但只會口頭要求他們準時回監所報到。早些年有些阿兵哥不耐操,會逾假不歸直接逃兵,更何況這些受刑人,如果有機會,他們難道不會想從環境更差的監所逃跑嗎?」
本刊調查,依據現行《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規定,受刑人病況已治癒或改善時,監獄應指定7天以上的時間,以書面通知受刑人至指定的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如果沒準時報到,地檢署應立即通知監獄,監獄接獲通知之後,應檢附相關資料,請檢察官對受刑人進行傳喚、拘提或通緝。這套流程中確實存在許多漏洞,有必要盡速修法,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竹監強調江男保外就醫過程皆依規定處理,也有行函通報地檢署江男逃逸,對他再犯刑案深感遺憾。(翻攝矯正署新竹監獄臉書)B先生指出:「7天以上的時間,就是最大的漏洞!2、3天就可以逃逸無蹤,甚至偷渡出境,尤其像江昱賢這種強盜性侵慣犯,保外就醫的配套措施應該更縝密,獄政機關卻縱虎歸山,造成2名無辜女子受害,令人無法接受!江利用監獄與地檢署公文往返的空檔,加上地檢署接獲通報也未有積極作為下,趁機脫逃犯案,治安不佳的黑鍋要警政單位背,獄政機關卻沒事,實在是說不過去!」
江男因病聲請保外就醫,獲准後住進宜蘭羅東博愛醫院(圖)治療,病況好轉後卻不願回監,直接逃逸犯案。(翻攝Google Maps)本刊調查,這次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的江昱賢,年輕時就前科累累,還因是四海幫成員,被警方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送辦,毒品、詐欺之類的罪名更是多不勝數,進出監所就像進出自家廚房,此次入獄也是因犯下好幾件刑案,其中就包含強盜性侵,甚至連前女友都曾告他妨害性自主。
江昱賢2008年假釋出獄後,認識剛滿18歲的C女,交往後C女認為江情緒起伏太大,漸漸疏遠,隔年2月江以要拿東西給C女為由,將她約到自己的住處,先用濕毛巾塞住C女嘴巴,再用膠帶封口,接著拿電線及尼龍繩綁住C女手腳、控制行動,直到隔天清晨,江出門買早餐,C女才自行脫困、報警,並提告性侵。
本刊曾直擊北監收容人利用自主監外作業機會,違規在工廠外頭抽菸、喝酒、吃檳榔。採證結果顯示,2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因無法證明是在C女被綁前或被綁後,所以性侵罪沒有成立,法院最後只以《刑法》私行拘禁罪,輕判江昱賢七個月有期徒刑。
更誇張的是,與C女的官司還在進行之際,同年5月,江昱賢又邀約另名友人D女,到他投宿的飯店碰面,就在D女準備離開時,江突然抓住她的手,並拿刀威脅,接著一樣用尼龍繩及膠帶綑綁D女,然後拿走她的機車駕照和5千元現金,最後性侵對方,臨走前江還警告D女:「不准報警!否則我會先殺了妳再自殺!我已經被關過,不想再進去了。」
A先生等人認為,矯正署(圖)保障受刑人人權並無不妥,但配套措施須完備,不要一副受刑人離開監所就事不關己的態度。江昱賢離開後,D女自行脫困報案。不過,江被逮後辯稱,2人當天是在房內吸毒後,才發生關係,由於他之前曾幫女方代墊買毒品的錢,D女認為已經肉償、不用還,還說江若不答應,就要檢舉他吸毒,他因為身上有毒品,一時緊張,才會綑綁D女,不想讓她去報警,但法官不相信江的說詞,依強盜性侵罪判他11年10個月,加上其他刑案,合併執行15年徒刑。
「加上這次犯下的2起強盜性侵案,江昱賢這輩子大概都得在牢裡度過,問題是被害人的下半輩子誰該負責?受刑人脫逃,犯下重大刑案,已經不是1、2次了,獄政機關到現在都還沒學到教訓,人跑了就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相關單位,請求協助追緝、防止受刑人犯案,應該沒有很困難吧!」A先生說,獄政機關因通報漏洞或不願家醜外揚,導致民眾的生命財產受害,實在太不應該。
二手精品達人李正邦遭判刑,被監所以健康理由拒收後,卻在五星級飯店重抄舊業開直播,矯正署因此遭到抨擊。(讀者提供)事實上,本刊曾多次揭露獄政管理亂象,2021年3月踢爆台北女子看守所受刑人,利用「自主監外作業」機會,揪男友及獄友到摩鐵開趴,也曾直擊男性受刑人在監所外違規抽菸、喝酒、吃檳榔,獄政機關卻全盤否認,只表示被拍到違規部分會依規定處理。
(翻攝君悅官網)同年20月,獄政機關又被指控縱放受刑人在外瞎搞。綽號「阿邦師」的二手精品達人李正邦,因販賣假貨被告詐欺,判刑3年半定讞,但入監服刑不到一週,獄方就以「罹患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為由拒絕收監,李卻在五星級飯店開直播賣精品,還在鏡頭前大方吞雲吐霧。面對外界質疑審查標準不明,獄政機關仍避重就輕,強調根據醫療紀錄處理,把責任推給檢方。
當時,本刊還掌握一名原本在台北女子看守所服刑的蔡姓珠寶詐欺犯,於六月假釋之前,聲請保外就醫獲准,卻在外繼續詐騙,被害人還組成自救會,除了委任律師對蔡提告,也一併控告獄政機關瀆職,相關獄政主管還為此出庭應訊。沒想到獄政機關沒學乖,完全沒有積極改進作為,只會以一句「依規定辦理」回應外界的質疑。
矯正署長林憲銘剛上任不到2週,就發生受刑人逃脫犯案事件,林憲銘後續作為備受外界關注。(翻攝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A先生等人認為,獄政機關保障人權的立場並無不妥,但配套措施須完備,不要一副受刑人離開監所就事不關己的態度,畢竟受刑人逃脫犯案,耗費的是大量社會成本,還會造成民眾恐慌,千萬不能輕忽。
【回應】新竹監獄:全面檢討改進
針對受刑人江昱賢利用保外就醫脫逃、連續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一事,新竹監獄表示,他們知道江未向地檢署報到後,曾多次打電話聯繫,他均未接聽,也多次聯繫江的家屬,請他儘速報到,但都沒有結果,最後只能依規定發函請新竹地檢署傳喚、拘提或通緝。
新竹監獄表示,對於江連犯2案深表遺憾,已全面檢討督管作為,加強掌控受刑人在外的狀況,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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