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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提助理費除罪化修法 石明謹曝以後不叫貪污:不請助理賺到飽

發佈時間2025.12.06 10:1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06 10:21 臺北時間

陳玉珍近日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試圖將國會助理公費改列成立委支配。(本刊資料照)
攝影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近日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試圖將國會助理公費改列成立委支配,傅崐萁還強調這是個「進步法案」,引起不少反彈聲音。退休警察、知名球評石明謹昨(5)日po文,強調以後民代貪污助理費不叫貪污,而且聘用助理越少的民代拿越多,「都不請助理的就賺到飽。」
藍委陳玉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傅崐萁昨天在立法院回應,強調這是一個進步法案,可讓助理獲得真正的保障,薪資是6萬就是6萬,不用再退什麼錢回來,「不要讓助理成為共犯」。
對於此爭議修法,石明謹昨於臉書po文,提到以前的民代貪污助理費方式有2種,像是「一家共榮模式」,民代聘用自己的表哥、表妹、姊夫、妹婿、前男友當助理等,不用來上班領薪水4萬,每個月政府會轉帳給助理,實際上每人只領1萬,剩下3萬要繳回給民代;還有「助理有愛模式」,民代聘一個助理4萬,每個月政府會轉帳給助理,但是這些助理會很有愛,人人都會自願繳回1萬當公積金。
但此修法若通過後,石明謹強調,以後民代貪污助理費方式,就變成政府撥款給民代,讓民代去找助理,不管有沒有聘用,這筆錢就是民代的,而且不用回報不用核銷。「聘用助理越少的民代拿越多,都不請助理的就賺到飽。啊!抱歉,這樣叫好爽,不叫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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