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為何促助理費除罪化?
藍營提案「立法院組織法」「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當中明定修法明定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涉助理費案民代有機會因此「解套」。
面對反對聲浪,陳玉珍今受訪出示文件,表示助理費案子由來已久,他們研究美英德日韓的各國助理費制度,結論與他們所提出的修法是有法治依據,各國國會助理因為制度可能會略有不同,但都是用國會議員當作國會助理雇主,各國都是這樣。
一錘定音? 陳玉珍喊:歡迎溝通
陳玉珍認為,修這2個法不能說是為了兩個黨派修,國會有藍白也有綠,地方部分有300多位議員犯法,各黨各派都有;她還說其提出的版本並非一錘定音,國會助理若有意見,都非常歡迎。
陳玉珍建議,助理跟立委是夥伴關係,工會可陳情或透過各家立委開會時表示意見,「你們也可以提出法案阿、提出修正動議啊!」,強調可公開討論,不要污名化說這些提案連署的委員就想要自肥。
會撤回法案? 面對助理抗議?
陳玉珍表示,她可能很快就離開立委位置,自己提這案子很公正,內容非隨意提出;至於週五若被抗議是否與他們互動?陳說,要抗議陳情或溝通都歡迎,願意來討論也歡迎,重申助理可直接跟老闆提出修正動議想法、提意見,不用污名連署的委員。
陳玉珍說,提案是他們的權利,要求撤回是他們可以訴求的,「但我不會撤回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