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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到懷疑人生!彰化男載瓦斯桶毒駕竟獲無保請回 法官理由曝光遭譏「超佛心」

發佈時間2026.06.01 08:0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1 08:03 臺北時間

彰化一名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前科的男子近日毒駕自撞落網,但法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議論。(翻攝畫面)
近日「毒駕」肇事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基層警力也為查緝疲於奔命,未料近日在彰化卻發生一起爭議裁定,一名39歲男子駕駛載著瓦斯桶的小貨車擦撞路邊轎車,當場被毒品快篩驗出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遭依現行犯移送法辦,檢方對他聲請羈押,但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議論,警界不滿法官此舉打擊基層士氣,法界也酸法官「超佛心」,形同宣告台灣變成毒駕天堂。
事發在上週六(5月30日)上午,39歲江姓男子開著瓦斯行的小貨車,車上載有多桶瓦斯桶,行經彰化縣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江男神情恍惚,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於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電子煙。

前科累累!法院稱罪證不足無保請回

不僅如此,警方還查出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的江男過去就曾有施用毒品的紀錄,還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前科,非首次危險駕駛。彰化地檢訊後認為,江男明知自身工作性質需駕駛載運瓦斯等高度危險物品的情況,仍於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然而彰化地院法官指出,卷內證據尚不足以認定江男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江男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的必要,裁定無保請回。

檢火速提抗告!阻絕毒駕危害社會

對此彰檢火速回應表示將提出抗告,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彰檢表示,毒駕問題嚴重,日前已與彰化警局聯手宣示嚴打毒駕,地檢署並擬定多項方案並嚴格落實,由檢察長黃智勇率全部主任檢察官組成小組,每日從警局將毒駕人犯解送至地檢署伊始,即「逐案檢視」移送書、卷宗及前科紀錄,在內勤值勤檢察官訊問前,即向檢察官提供完整資訊並充分討論、提供毒駕聲押參考因素及標準、羈押理由內容供參,對於有反覆毒駕之虞之被告,一律聲請羈押,務求讓有屢犯毒駕之被告徹底現形、阻絕其罔顧他人性命毒駕危害社會,並落實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之毒駕預防性羈押方案。

警界嘆打擊士氣 法界批讓台灣變毒駕天堂

《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北屯、東勢上週也發生兩起毒駕上路被逮的案件,台中地院同樣稱沒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無保請回。法院的判決引發爭議,有警界人士表示,警政署才剛修訂作業程序,規定員警只要唾篩陽性或拒測就能以現行犯逮捕,但警察辛苦抓捕後卻看著毒駕犯當庭離去,基層直呼「抓到懷疑人生」,但法院卻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嚴重打擊第一線執勤員警的執法威信與士氣。
另有法界人士指出,江男是瓦斯行送貨員,每天要送瓦斯,本身就有反覆實施之虞,且他是現行犯還有前科,這些都是證據,檢察官評估認為有羈押必要,沒想到卻遇到「超佛心」法官,認為罪證不足予以無保請回,若這些證據都無法說服法官,這樣的裁定有如在宣告台灣就是毒駕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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