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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煙彈改列一級毒品! 製造、運輸和販賣最重死刑
發佈時間2026.06.04 15:4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4 15:47 臺北時間
毒駕頻傳,行政院4日通過毒品及毒駕防制專題,將把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一級毒品。(翻攝畫面)近期毒駕案件頻傳。行政院4日通過毒品及毒駕防制專題,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將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推動14項措施。其中,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將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未來製造、運輸及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
卓榮泰表示,政府對毒駕採取零容忍態度,將透過修法全面強化管理與處罰機制,確保民眾生命安全及社會治安。相關措施涉及《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等多項法令修正,預計最快6月陸續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提出的5項源頭管制措施中,首要就是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未來若涉及製造、運輸或販賣,最高可處死刑。法務部預計於6月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相關事宜。
此外,政府也將增訂製造、運輸、販賣及供應電子煙的刑事責任,並研議對持有電子煙者開罰及沒入。衛福部也將修正《菸害防制法》,進一步加強管理。
卓榮泰指出,政府也將要求數位發展部強化網路社群平台的電子煙廣告屏蔽措施,違規者將面臨更重罰則,同時持續推動跨國緝毒合作,從源頭阻絕毒品流入台灣。
在重懲毒駕方面,行政院規劃全面提高毒駕法定刑度。未來毒駕者將被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或第2次毒駕被查獲,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
針對累犯部分,罰鍰將按次累計增加9萬元,第3次毒駕更將取消罰鍰上限。同車乘客若明知駕駛涉毒仍搭乘,也將面臨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此外,毒駕遭吊銷駕照期間若再無照駕駛,將加重處罰;涉案車輛則不分所有權人,一律沒入。行政院也同步推動唾液快篩入法、提升檢驗量能,以及加強校園與邊境查緝,希望透過更嚴格的制度與執法,全面遏止毒品與毒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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