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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詐千萬助理費 全案定讞「免關」但議員身分沒了、不得競選連任

發佈時間2026.06.24 16: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24 16:44 臺北時間

黃紹庭認了詐領千萬助理費,全案定讞,他將被解除議員職務、也無法競選連任。(翻攝自黃紹庭臉書)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2024年被爆出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度飛往廈門後失聯,返台遭搜索後坦承犯行,今年1月二審宣判維持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黃紹庭不服判決再上訴,今(24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雖然黃不用入獄,但由於被判褫奪公權,他的議員職務被解職,今年的縣市大選也無法爭取連任。

檢發動搜索還一度飛往廈門 返台後改口認罪

黃紹庭被控自2014年起擔任高雄市議員期間,以人頭助理和高薪低報的方式,向高雄市議會詐領超過1,455萬元補助。檢方發動搜索當天,黃紹庭一早搭機飛往中國廈門,遭質疑畏罪潛逃,但他隔天拍片否認失聯,3天後返台遭檢方複訊羈押後,一改說詞、坦承犯行。
高雄地檢2024年10月以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高雄地院2025年6月一審判決,考量他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判處黃紹庭合併執行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諭知緩刑5年,同時還要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支付公庫150萬元;同案多名議員助理、人頭助理也多獲緩刑宣告。

二審再多50萬、上7堂課 他提上訴遭駁「全案定讞」

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上訴到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1月宣判,認為一審量刑沒有濫用或怠惰,但漏了要讓他接受法治教育的部分,維持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以及240小時義務勞務的部分,另改判他要支付公庫200萬元,接受7堂法治教育課程。
黃紹庭提出上訴,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議員沒了也不能選連任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回應了

儘管黃紹庭獲緩刑可免入獄,但因褫奪公權,他將喪失高雄市議員的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選民代公職,因此今年底縣市大選他也無法爭取連任。對此,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市黨部考紀會將依黨內規定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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