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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屜裡的祕密!南投狼師性侵近40女童 「師師相護30年」7人知情不報遭監院重懲

發佈時間2026.07.31 11:4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31 11:49 臺北時間

南投縣大鞍國小前校長劉育成任教長達30餘年,期間對多名幼童伸出魔爪,受害女童近40人,南投地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8月。(翻攝畫面)
南投縣大鞍國小前校長劉育成任教長達30餘年,期間對多名幼童伸出魔爪,受害女童近40人,南投地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8月,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亦於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然而,這起跨越數十年的校園性侵性騷案件,背後更揭露了令人震驚的校園包庇結構。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自112年6月立案調查,經彈劾劉育成與糾正南投縣政府後,更發動全院質問,強烈要求教育部與南投縣政府嚴謹究責,終於在近期推動權責機關變更並加重對7名知情不報與包庇人員的懲處。
在監察院的強力監督與教育部的督導下,南投縣政府翻轉初期「情節輕微不懲處」的態度,截至115年7月止,正式確定違失人員的加重懲處額度。懲處名單包括張姓校長記過2次、陳姓校長記過1次;陳姓校長、王姓校長、陳姓組長、王姓主任及魏姓教師等5人則給予申誡1次處分,其中陳姓組長更被裁罰新臺幣3萬元罰鍰。此外,為了撫平被害人創傷,目前已有5名被害人獲得律師費及心理復健費用補助。
教育部也因應本案,建立「重大侵害學生人權事件專案小組」的專案查察機制,只要事件經媒體或網路披露、行為人為校長或教職員工、且行為人或被害人達2人以上即可啟動,將遴聘兒少保護與法律專家搭配國教署組成團隊,直接指導與協助地方政府及學校處理此類重大個案。
同時,針對童年受害因懼於權勢而逾追訴期的結構性困境,立法院也於今年7月7日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將兒少性侵追訴期正式改為自受害者年滿20歲起算,為兒少基本人權保障跨出關鍵一步。

「不能說的祕密」如何被代代隱瞞?

回顧整起案件始末,劉育成的惡行最早可追溯至民國85年任職南投縣雲林國小期間。當時即有數名教育人員知悉其猥褻學生,卻未依當時的《兒童福利法》向主管機關通報,反而私下要求劉員調校並與家長和解,錯失阻斷狼師的第一時機。
民國92年5月劉男轉至延平國小任教,2名遭猥褻的女學生試圖向師長求救,時任校長及輔導主任竟再度選擇匿報,僅私下告誡劉員「潔身自愛」。更離譜的是,記載此事的「學生輔導紀錄」竟被當成不能說的祕密,鎖在歷任輔導主任的抽屜裡代代相傳,歷任校長知情卻皆默許縱容。
劉育成隨後一路平步青雲,歷任教師、主任、代理校長至校長。從1994年至2019年間,他利用職務與師長權勢,在教室、器材室、校長室甚至汽車旅館與偏僻產業道路等處,對多名年僅10餘歲的女學生伸出狼爪,進行強吻、觸摸胸部、生殖器侵入等強制性交與猥褻行為,甚至在性侵後遞交避孕藥要求學生服用。被害人因創傷嚴重、求助無門,隱忍多年並承受極大心理痛苦。
直到2023年6月全台吹起「MeToo」風潮,他案受害者在立委陪同下挺身舉發劉育成,檢警與各縣市教育局隨後展開全面清查,多名隱忍多年的被害人才在鼓勵下吐露實情。雖然劉育成始終狡辯指控不實,但法院根據被害人具體一致的證詞、同學證言及心理諮商報告,認定其犯行明確且犯後毫無悔意,一、二審均重判15年8月。
監委特別指出,本案深刻凸顯了「師師相護」包庇狼師、權勢不對等及教育人員性平意識匱乏等結構性危機,未來仍需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研謀完善的平反與賠償機制,徹底根除校園包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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