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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高官女淪詐騙/借錢卻成詐團共犯 中市警局長吳敬田愛女遭判刑

發佈時間2026.08.05 07: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5 07:29 臺北時間

吳敬田與蕭惠珠是警界高官,兒子也曾任警察,不料小女兒卻犯了低級錯誤,淪為詐團人頭帳戶提供者。(翻攝吳敬田臉書)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與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被稱為「警界神鵰俠侶」,但他們的女兒卻是詐騙犯!本刊調查,2人的女兒因提供提款卡給詐騙集團當人頭帳戶,導致3位民眾受害,最近被法院依詐欺取財、違反《洗錢防制法》判刑5個月。值得一提的是,蕭擔任內湖分局長期間,轄區一對母女遭詐騙報警,卻被員警嘲諷,最後輕生雙亡,引發輿論撻伐,蕭當時特別為此出面道歉,萬萬沒想到女兒也在同一時間成為詐騙犯,十分諷刺。
今年3月底,雲林地方法院針對一起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案件做出宣判,吳姓女被告因把提款卡、密碼,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有3位民眾因此受害,被判刑5個月,傳出吳女的父親是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母親則是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
吳女(圖)因需錢孔急將提款卡及密碼寄交給詐團,淪為詐騙共犯,傳出為此與母親蕭惠珠關係一度緊張。(翻攝蕭惠珠臉書)
判決指出,前年11月,吳姓女子因急需用錢,找上融資公司借貸,對方要求吳女寄送提款卡並告知密碼,她雖感奇怪,但仍依指示照辦。不料,提款卡寄出沒多久,就有3位民眾被假投資詐騙,共損失18餘萬元,經報案後,款項早被提領一空,檢方循線查出款項匯入的帳戶是吳女所有,認定她涉嫌幫助詐騙集團詐欺取財、洗錢,提起公訴。
吳女在法院審理期間頻喊冤,稱自己也是被害人,但法官認為她有借貸經驗也非社會新鮮人,且寄件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視而不見帳戶可能變成非法用途的風險,判她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圖)今年3月底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判吳女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翻攝Google Maps)
基層員警A先生說,去年北市警局內湖分局接到雲林地檢署公文,通知戶籍地在內湖的吳女到案說明,核對身分時,赫然發現她的母親竟是時任內湖分局長蕭惠珠,父親則是現任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哥哥也曾是警察,沒想到吳女竟淪為詐團人頭帳戶提供者,分局內部議論紛紛。
另名員警B先生表示,最諷刺的是,吳女涉及的案件被害人遭騙匯款時,內湖分局轄內發生一對母女遭假投資詐騙1千2百萬元,母女報案後被員警嘲諷「妳還活著喔?」後來母女輕生雙亡,當時分局長蕭惠珠火速懲處承辦員警並親自向家屬道歉,不料過沒多久,她得知女兒竟是假投資詐騙案的人頭帳戶,傳出母女曾為此爆發爭吵,甚至還驚動員警介入,關係一度非常緊張。
蕭惠珠(右1)積極教育基層員警打詐執法技巧,也深入銀行進行防詐騙宣導,沒想到自己女兒卻成詐騙犯。(翻攝蕭惠珠臉書)
本刊調查,蕭惠珠曾坦言,她跟丈夫吳敬田都是工作忙碌、作息不定的警官,因此對女兒很心疼、虧欠,而吳女長大後,近年曾涉傷害及交通過失傷害等案件,分別遭判處拘役及罰款,種種脫序行為讓父母十分憂心。
值得一提的是,吳敬田跟警政署長張榮興是警大50期同學,巧的是,2人的子女最近都有狀況,張的兒子之前爆出對潛入店內的小偷動用私刑,張榮興當時火速發表聲明,強調成年子女的個人行為應自行負責,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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