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會
不滿江肇國控「耍官威、飆罵醫護、家暴」 羅廷瑋提告求償100萬吞敗
發佈時間2026.09.16 17:5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6 17:57 臺北時間
羅廷瑋提告江肇國求償100萬元,遭判敗訴。(資料照,鏡報鄒保祥)國民黨台中市立委羅廷瑋不滿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江肇國,2025年3月在電視節目、個人社群發文,指控他耍官威、毆打遺棄父親等行為,造成他的名譽貶損,提告求償100萬元。江肇國認為事發地在台中,聲請移審至台中地院,但羅廷瑋抗告後又發回台北地院審理,昨(15日)更一審判決羅廷瑋敗訴,江肇國免賠。
羅廷瑋主張,江肇國2025年3月在政論節目以及個人的Threads、Facebook帳號發表不實言論,誣指他有耍官威、飆罵醫院官員、毆打且遺棄父親、有小三、家暴妻子、曾發動網軍攻擊被告、施壓黃昏市場房東拒絕罷免團體承租攤位等行為,造成他名譽重大貶損,台北地院提告要求江肇國移除相關言論、賠償100萬元,並刊登勝訴啟事。
江肇國則指出,他住在台中市,相關言論也是在台中發表,縱使羅廷瑋是在台北市的辦公室發現他的言論行為侵權,台北地院也沒有管轄權,聲請移送由台中地院審理,獲台北地院裁准。
然而羅廷瑋提出抗告,主張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為不實言論而侵害他人名譽者,只要有網路現代科技化設備的地方都能收到其所傳播之訊息,範圍幾無遠弗屆,該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不像傳統一般侵權行為,僅侷限於實際行為之特定區域,因此本件侵權行為的行為地點不是只在台中市,因此台北地院有本案的管轄權,由台北地院起訴審理並無不合。高等法院認為抗告有理,廢棄原裁定,發回北院審理。
據報,案件回到台北地院後,昨更一審判決出爐,羅廷瑋遭判敗訴,江肇國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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