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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相人間】正義遲到31年 蘇炳坤案再審

發佈時間2017.09.26 19: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蘇炳坤案歷經31年,可說從青年到白頭。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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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炳坤案,是司法史上一起悲哀又荒唐的冤案。 蘇炳坤曾逃亡10年,其實就躲在家裡,檢察官掩護他。入獄後,從檢察總長到監委都試圖幫他平反,無奈司法大門關得比死去的蚌殼還硬。直到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炳坤,這起司法冤屈竟是透過政治手段才解套。 特赦就沒事了嗎?結局卻不如我們以為的那樣,17年後,蘇炳坤還是決定聲請再審,人們不解,但他的律師以電影《秋菊打官司》形容:「這部電影化成一句話就是『給個說法』。」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1986年6月19日,新竹市警方召開記者會,英勇宣布偵破一起銀樓搶案,2個歹徒被上手銬、拍照。
當年警方大張旗鼓召開破案記者會。(翻攝畫面)
莫名被捕:人生、事業一夕都毀了,這樣甘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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