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相人間2018】正義遲到31年 蘇炳坤案再審會員專區人物蘇炳坤案歷經31年,可說從青年到白頭。他手上捧著的是歷年卷宗。文 簡竹書攝影林煒凱王漢順影音許哲綱發布時間 2018.02.02 06:59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蘇炳坤刑求死刑鏡相人間2018冤獄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莫名被捕 人生一夕崩毀蘇炳坤案,是司法史上一起悲哀又荒唐的冤案。蘇炳坤曾逃亡10年,其實就躲在家裡,檢察官掩護他。入獄後,從檢察總長到監委都試圖幫他平反,無奈司法大門關得比死去的蚌殼還硬。直到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炳坤,這起司法冤屈竟是透過政治手段才解套。特赦就沒事了嗎?結局卻不如我們以為的那樣,17年後,蘇炳坤還是決定聲請再審,人們不解,但他的律師以電影《秋菊打官司》形容:「這部電影化成一句話就是『給個說法』。」事情是這樣開始的:1986年6月19日,新竹市警方召開記者會,英勇宣布偵破了一起銀樓搶案,2個歹徒被上手銬、拍照。莫名被捕 人生一夕崩毀破案記者會,為懸宕近3個月的搶案畫下句點,卻成了一起漫長冤案的起點。31年後的2017年,當年被狼狽上銬的蘇炳坤,在法庭上灰髮淚眼:「人生、事業一夕都毀了,法官…請你一定要查清楚…這樣甘有天理?」他一激動,就結巴。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