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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爭遺產告大法官】名法官遺囑苦心安排 只為讓2孫女相認

發佈時間2018.09.12 04:5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張仁淑法官(中)與牧師林信仁(右)、教友合影。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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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名法官張仁淑的遺產並未全部留給兒子,而要分給陳怡之的2個女兒?楊莎蓁表示,她的姑姑張仁淑法官人生最後一段時間,念茲在茲的就是她沒有照顧到自己的2名孫女,立下遺囑執行人是為能夠協助達成她的遺願,讓這2位同父異母的孫女能夠相認,並獲贈她的遺產。
楊莎蓁說:「陳怡之賣房的錢完全都沒有分給2位女兒!」這讓她與徐大法官自覺沒有忠人之事、貫徹張法官的遺願。但事情還沒結束,當陳怡之賣屋後,又希望能取得母親在銀行戶頭內的800萬元現金,但遭到她們2位執行人拒絕,二人皆認為:「這是老太太的最後遺願,我們認為有義務完成它!」但這樣的做法,換來卻是不斷遭受對方的法律攻擊。
作為與徐璧湖大法官一起的共同遺囑執行人,楊莎蓁說1月17日陳怡之曾約了徐璧湖與自己至他的住處,表示電子郵件傳來的遺囑是複製的,要求二人放棄遺囑執行人身分,遭徐璧湖嚴正拒絕,同時表明:「張仁淑法官賦予我遺囑執行人身分,將堅持貫徹她的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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