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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脫到剩內褲互拍胸部... 醫美12名女職員「裸乳照遭傳大廳電腦」讓高層隨意看

發佈時間2026.05.14 15:3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4 15:34 臺北時間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日於議會揭露北屯某醫美診所疑似強迫女員工裸拍,引發社會對職場隱私權的高度關注。(林祈烽提供)
全台醫美診所近期風波不斷,繼私密影像外流爭議後,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14日)在議會驚爆,北屯區某醫美診所竟要求新進女員工「半裸互拍」胸部各角度照片,名義上雖稱為模擬術前訓練,卻讓多名女性職員身心受創。目前已有至少12名受害者出面聯繫,台中市長盧秀燕對此強調將進行通案行政調查,若違反就業隱私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醫美診所強迫員工拍裸照合理嗎?

據林祈烽接獲的陳情內容顯示,該診所在拍攝前僅在群組簡略公告,要求新進員工比照顧客流程進行拍攝,卻未說明保存機制與風險。當受害女員工表達不願配合時,診所主管卻以「學習如何接待客人」為由持續施壓,營造出不配合即是不合群的職場壓力。
最終,受害女員工在權勢逼迫下,僅能穿著內褲、貼上胸貼進入拍照室。更令受害者崩潰的是,這些具備高度隱私的半裸照片,事後竟被要求上傳至診所大廳的電腦,供主管檢視確認。由於大廳常有男性職員及執行長等高層出入,隱私影像幾乎毫無防護。

受害員工報警卻遭檢察官判不起訴?

這起事件目前已有12名女性員工陸續出面。林祈烽指出,部分陳情人在報警後竟遭到診所辭退,甚至被威脅簽署自願離職書,行徑相當惡劣。雖然本案在刑事部分,檢察官已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行政責任仍難逃查核。
盧秀燕對此案表示遺憾,並隨即指示衛生局與勞工局採取強硬立場。勞工局長林淑媛回應,已針對該診所展開行政調查,釐清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所保障的「就業隱私權」。勞工局強調,若查證診所確實違反員工意識、強行要求拍攝隱私部位,將處以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
此外,衛生局長曾梓展也補強,今年度的醫美診所督導考核,已將「錄影監控系統」列入全面稽查範圍。台中市政府表示,未來將研議要求醫美診所不得隨意要求從業人員拍攝此類照片,若有特殊教學需求,必須簽立正式切結書並事前報備,嚴防職場權勢性騷擾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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