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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不完了…男用殺蟲劑玩噴射火焰「燒了家樂福」 路易莎成功求償97萬!8產險再討3.7億
發佈時間2026.06.04 13:0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4 13:04 臺北時間
男子在家樂福用打火機、殺蟲劑玩起「噴射火焰」造成火警,後續恐將面臨保險公司天價求償金額。(翻攝自Google Maps)22歲郭姓男子2023年12月凌晨與另外2名友人闖桃園家樂福中原店,用打火機、殺蟲劑玩起「噴射火焰」,殘留火源燃燒貨架後引發猛烈火勢,造成家樂福賣場嚴重財務損失。家樂福雖表態不會對男子求償,會透過保險進行理賠,賣場內遭受波及的路易莎咖啡店透過新光產險獲賠97萬餘元,法院判郭男須賠償新光產險該筆理賠金,而後續8家產險公司也將共同對其提出代位求償訴訟,總金額超過3.7億元。
據報,中原店在全台家樂福中營收排名第6,2023年12月卻因3名年輕人深夜用打火機玩火引發火災,上百名警消灌救至早上8點才撲滅,不僅店內商品被燒毀,建物結構、裝潢也嚴重受損,停業整修半年才重新營業,損失共計4億2,900萬元。
引發火勢的郭姓男子事後向警方自首,家樂福主張,郭男明知殺蟲劑遇火可能造成燃燒,應依放火罪論處,但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以認定郭男將殺蟲劑放回架上時,知道上面還有餘火,無法證明他有燒毀建築物的故意,因此屬於過失失火,且郭男在警方到場前都未離開,並於警方到現場時主動承認用打火機點燃殺蟲劑,認定郭男符合自首要件,桃園地院一審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家樂福上訴二審,法官仍維持原見解,駁回上訴,刑事部分判決確定。
但真正大條的是民事部分。雖然當時家樂福總經理王俊超表示,不會對3位肇事者求償,後續會專心在保險理賠,而這不代表這些高額的財物損失就沒有他們的事了,而是改由保險公司對他們求償。
《聯合新聞網》報導,該場火警造成家樂福內的路易莎咖啡中原門市設備、商品全數毀損,由於該門市有向新光產物投保總保額409萬208元的商業火災保險,案發後新光產險委託專業公證行進行災損理算,最終核定賠付路易莎共計97萬9,326元理賠金;路易莎簽署代位求償同意書,新光產險隨後依《保險法》向郭男追討該筆賠償金,郭男也在法庭上認諾請求,桃園地院判決郭男需賠償全額97萬9,326元。
除了路易莎一案,新光產險及旺旺友聯、國泰世紀、第一產物、和泰產物、新安東京海上、台灣產物及南山產物等8家公司,也將共同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訴訟,金額分別為1億5,930萬餘元、5,974萬餘元、4,779萬餘元、4,380萬餘元、2,389萬餘元、1,991萬餘元、1,991萬餘元及398萬餘元,總求償金額達3億7,835萬7,334元,將待法院審理判決實際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