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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大亨出招躲蹲苦牢破功 法官要他繼續關理由曝光
發佈時間2026.06.08 12:1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8 12:44 臺北時間
李丞軒以健康因素向法院聲請在外休養,高院已駁回請求。本刊資料照全台最大的捷運燈箱廣告公司合和創辦人李丞軒(本名李世揚)以盜開本票方式詐騙即將入主的秋雨創新公司遭判4年6月已入監服刑,不過,李丞軒日前以健康因素向法院聲請在外休養,待狀況穩定後再入監服刑,但法官認為檢察官依確定判決內容指揮執行,難認有何違法或不當,高院近日已駁回他暫緩執行請求。
高院認為,李丞軒(本名李世揚)因詐欺案件遭判刑確定,他雖以身體因素為由,請求撤銷發監執行指揮書,並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為憑,不過,受刑人於入監執行前,如有不宜入監執行狀況,監所自會拒絕收監,又如有在監所內不能為適當醫治者,亦得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
法官認為,監獄行刑相關法令對於罹病受刑人醫療診治照顧已有周詳規範,李丞軒入監以來,臺北監獄主動安排監內門診就診,經醫師評估後,已安排戒送外醫至醫院門診定期追蹤診治。
依據外醫診療紀錄簿醫師診療紀錄所載「病情穩定,建議門診追蹤」等語,因此,受刑人目前身體既處於穩定狀況,未達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程度,難認檢察官執行指揮有何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