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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傳LINE工作訊息!金門玻璃廠稱「不算加班」 女會計告贏獲賠
發佈時間2026.08.24 19:2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24 19:24 臺北時間
金門玻璃廠女會計一人身兼多職還被私吞加班費,怒告公司討回應有的權益。(示意圖,photoAC)首創離島企業IPO的金門玻璃廠驚爆勞資醜聞,林姓女會計因與高層鬧翻慘遭開除,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討公道。她在集團內身兼多職,從公司帳務到老闆私事一手包辦,離職後不僅討回資遣費等8萬6653元,更踢爆慣老闆規避加班費的手段。
前林姓女會計在2023年2月入職逸品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當出納和行政,月薪3萬8000元,才做2個月就被調去金門玻璃廠,一人身兼多職,不只要包辦出納、行政、會計和人資,還要幫逸品、金玻、顧維環保綠能科技以及老闆顧正德個人作帳,連老闆顧正德的家務事都要幫忙處理,簡直是全能型血汗員工。她在2024年3月初被公司逼走時,月薪也才調到4萬3000元。
法院審理認定逸品與金玻皆由顧正德擔任負責人,且兩家公司重疊多名董監事,實質上屬於同一集團的家族企業。在財務運作與實質指揮權限上,兩家公司皆為該名女會計的共同僱主。因此,雇主不能以勞工職缺先後掛名於不同法人為由,來切割或規避給付加班費的法定連帶責任。
林女為了討回9萬2307元的加班費,直接向台北地院遞交多筆晚間19:00後的出勤紀錄,外加她和公司高層用LINE互傳的對話截圖當作鐵證。對此,逸品與金玻公司提出抗辯,主張林女在正常上班時間就能做完根本不用加班,且資方未曾指派其加班,甚至倒打一耙指稱是她「擅自滯留於工作場所」。
這家公司規定每天18:30下班,甚至在員工守則寫下18:30後留下來不算加班的霸王條款,企圖甩開加班費。但法官根本不買帳,審理發現老闆及黃姓董事經常在下班後透過LINE遠端指示女會計處理公務,簡直把員工當成24小時待命的超人。更扯的是公司還拿每月的超時津貼來當擋箭牌,瞎扯這已經包含加班費。不過法院一查發現,有好幾個月女會計明明加班,超時津貼卻並未發放,狠狠打臉資方說詞,這筆津貼最後也被判定屬於經常性薪資,不能拿來抵扣加班費。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公司違法剝奪員工權益,判決金玻及相關企業必須再補發6萬5430元加班費給女會計。面對這種下班後還被LINE不停夾殺的血汗職場,法官強調只要勞工在出勤紀錄上留有合法簽退軌跡,即依法「推定」勞工經僱主同意加班,超時工作時數通通都要乖乖計算加班費。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