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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高金素梅、張俊傑涉國安法遭起訴 收受中共1.7億資金手法曝光!配合在立院反軍購、刪預算

發佈時間2026.11.06 10:3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1.06 10:37 臺北時間

高金素梅等人涉嫌接受中共巨額資金,今遭高檢署起訴求處重刑。(鏡報鄒保祥)
文
立委高金素梅先前因涉貪助理費、補助費遭起訴,高等檢察署今(6日)發出新聞稿,宣布高金素梅以及正在逃亡的「大帳房」前主任張俊傑和兩名辦公室團隊成員陳智葟、林怡君,涉嫌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之手法,接受中共資金發展組織,違反修正前《國家安全法》,並依中共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反對軍購及兩岸外交議題,今正式偵結提起公訴。

高金團隊如何穿梭兩岸? 檢揭露「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手法

高檢署指出,被告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高金素梅,在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後,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之手法,由張俊傑、陳智葟統領該團隊之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由林怡君做為高金素梅及張俊傑之代理人,居間穿梭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進行傳達,再由張俊傑以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充實高金素梅競選連任的資源,及以檯面下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高達1.7億元的巨額資金匯入國內,引入中共資源,為中國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檢控配合中共指示 高金素梅用職權反軍購、刪預算

檢察官調查更指出,高金素梅依照中共官員及所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分別以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對日本代表處質詢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及針對課綱微調於委員會發聲支持等行為,影響我國議事運作,並針對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進行抗議發聲,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以此認定他們的行為已共同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嫌。
高檢署指出,高金素梅自2002年起擔任立委,依職權審議法律案、預算案及其他議案,並對行政機關施以質詢及監督、反映選區民意並監督政府施政,她明知張俊傑長期提供團隊的巨額資金,是中共作為競選政績捐贈給她,條件就是她配合張俊傑、陳智葟和林怡君傳達中共指示。她拿了這些錢來經營辦公室、團隊和原民選區,並在立法院利用程序委員的職權影響議事推進,並在「反軍購」「課綱微調」以兩岸與外交等議題上配合中共的要求發聲抗議。檢方認定這種「收錢辦事」的行為屬於明確的對價關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的「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檢轟推諉卸責誆飾犯行 對高金求處14年徒刑

高檢署將4人偵結起訴,指高金素梅本應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善盡職責,卻和張俊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的資源和巨額資金,為中國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動搖民心向背,還利用監督行政機關的職權依照中共只是反對軍購、影響議事進行,有為國民所託,所犯情節極為重大,且於偵查中推諉卸責誆飾犯行,毫無悔悟之意,故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4年。

張俊傑棄保潛逃中!遭從重求刑15年 陳、林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

張俊傑長期從事原民事務,主導原民團體之運作,並擔任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職務,卻為中國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安排相關人員前往接受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官員授意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戕害甚深,且事後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故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
陳智葟、林怡君雖於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並就其他共犯間之犯罪情狀供述明確,但兩人的犯行危害我國主權完整及國家安全甚鉅,檢方請審酌上開情狀及其於審理中之供述情形,量處適當之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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