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俠被達悟文化吸引,用菸、酒和當地人成為朋友,能來去自如地拍照。圖為他所拍攝的〈驅逐惡靈〉,攝於1988年。(潘小俠提供)後來他在《台灣美術家一百年》的序文中,說明自己不斷重返蘭嶼的原因:「蘭嶼這個遠離文明的地方,人們有一種很接近存在本質的真實…我好像在按快門的瞬間介入了對方的靈魂,或是說彼此之間的障礙都不見了。我這個人喜歡灑抱灑抱(魯凱族語,指要人保重)、阿優夷(達悟族語,打招呼),所以在快門瞬間的與人感通很吸引我。」他認定自己必然也有原住民血統,常自稱:「我是凱達格蘭,唭哩岸,我小時候就學會這幾句話了。」
相較一般攝影者3、5年就一本攝影集,他在造訪蘭嶼25年後才正式將照片集結出版為《蘭嶼記事》,「(與其)急著要發表什麼,不如讓這些經過一段時間的淬鍊,可以考驗一下這個東西。」攝影大師張照堂形容潘小俠就像鬼頭刀、「酩醉中仍持有一股力道與靈光」,認為潘的作品「特有一種憨勇、直覺的本性與態度,透過相機不斷造訪與關注後,卻也展現出一種個人獨有的『視界』:直率、真情、厚實的歲月痕跡。」
潘小俠拍蘭嶼拍了25年才將照片集結成冊,許多當年照片中的主角如今都已成人。圖為〈帶面具的小孩〉,攝於1985年。(潘小俠提供)我無助啊,他已經自焚了,而且我3月初才去拍鄭南榕而已欸。
從蘭嶼歸返,他迷上攝影,視張照堂、法國紀實攝影大師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為偶像,嫌自己本名土、改名更有力量的「小俠」,收掉廣告公司,到雜誌社毛遂自薦當攝影。1987年他到《自立晚報》上班,當時《自立晚報》以黨外立場及本土為特色,派他採訪柏楊、葉石濤、陳映真等作家,讓從未涉足政治的他首次認識白色恐怖。而後拍攝520農民運動,他第一次見到警察用警棍打破車窗、把人從車上拖下,自此堅決反對威權統治的暴力及荒謬。
1987年潘小俠到《自立晚報》上班,採訪柏楊、葉石濤、陳映真等作家,體悟白色恐怖和極權統治的荒謬,也種下日後拍攝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契機。1989年4月7日,《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為爭取言論自由在雜誌社內自焚,人在蘭嶼的潘小俠看著電視新聞,不禁流下眼淚,「因為我無助啊,他已經自焚了,我3月初才去拍鄭南榕而已欸,那是他自囚71天的時候。」他回憶自己與鄭南榕的互動:「他生前喜歡抽根菸,我也喜歡抽根菸,他說要喝杯咖啡,我說好啊…金華國中他演講我也有去拍,嘿,聽了滿震撼的。」說著說著,他模仿起鄭南榕高喊:「我支持台灣獨立!」又苦澀地笑起來。
1989年《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自焚,出殯當天詹益樺同樣以自焚明志,當時擔任報社記者的潘小俠在現場,捕捉詹引火自焚的瞬間畫面,成為經典。(潘小俠提供)1994年《自立》報系經營權易手,國民黨議員陳政忠及立委陳宏昌入股,編輯室自主性動搖,潘小俠特地選在隔年2月28日離職,象徵自己的政治啟蒙之路同樣在傷痕中結束。
有酒意的時候,你才能放鬆下來,讓鏡頭直接面對你想要的東西。
潘小俠利用工作之餘,拍攝艋舺花街柳巷的各色人物。室內燈光昏暗,他有時會一手拿打火機做光源、另一手按相機快門,構成獨樹一格的畫面。照片攝於1987年。(潘小俠提供)早期他在晚報上班,中午截完稿後無事,自己發想拍攝計畫:威權時期政府習慣粉飾社會黑暗與躁亂,他挪用八家將「暗訪」概念,花了8年時間造訪茶室、阿公店,紀錄彼時艋舺紅燈暗巷內的生活。艋舺系列分為《夜巡》及《醉巡》二部曲,因他總在夜晚及喝醉時拍照:「喝了酒才有勇氣去華西街給人家偷拍,或是到脫衣舞裡面去花一些錢…有酒意的時候,你才能放鬆下來,讓鏡頭直接面對你想要的東西。」
曾與潘小俠在《自立》報系共事、現為《中國時報》攝影主任記者的黃子明說,其他同業拍私娼寮多是和自救會合作,但潘小俠不同:「他在茶室裡面跟小姐混得很熟,阿公店他都去過,也在裡面花滿多錢,但那是他的工作方式,不是他自己喜歡那種粉味。所以他跟其他攝影很不一樣的地方,是他的性格可以非常融入,也能取得被攝者的認同,讓他們不會有防衛心。」
這些生動的作品鮮少在國內公開展覽,因為他認為「小姐也要做人」。我們請他提供作品刊登,他在電腦前把照片一張張點開,仔細端詳,最後選了小姐沒有露臉的照片,「要上雜誌的,還是不要傷到人比較好。」
報社工作結束後,他因為在淡水拍照,偶然間發掘了素人歌手金門王、李炳輝,1997至2000年間擔任2人的經紀人;接著他又在台北開了PUB「○○╳╳」,卻不擅經營,賠了幾百萬元。1999年921,他正在地下室喝酒,地震搖晃他卻以為是喝醉了。隔天早上,他醒了,看到新聞說中部山區災情慘重,想到部落友人可能受災,立刻拿起相機南下,「我是想說原住民這塊領域裡面的照片,再拍點下來這樣子…因為其他的,一些報社媒體都會拍到,可是原住民部落,一般人比較會忽略掉。」
潘小俠1987年進報社當攝影記者,工作之餘自行創作,四處拍照,曾在赴淡水拍照時結識金門王、李炳輝,後來還成為2人的經紀人。圖為他的自拍照,攝於1993年。(潘小俠提供)在部落裡,潘小俠發現不少過去曾有一面之緣的老人已經去世,再也無緣拍攝,於是收掉PUB,專心為台灣土地上的人物作傳。2005年後,《台灣美術家一百年》《白色烙印》《見證二二八》等攝影集陸續問世,每本拍攝人物超過百位,為許多生於日治時代、於千禧年前後去世的藝術家及受難者留下最後身影。
可能是我這個男人比較自私一點,都活在自己的創作裡面吧。
「我會用眼睛跟心思去思考一個見證…我的影像就是要表現時代感。」從原住民、茶室小姐、遊民、政治受難者,到畫家、作家,潘小俠在漫長的時間裡關注位處喧囂邊緣的族群,並趕在這些面孔消逝前,用鏡頭留下他們在這座島嶼上生存的印記。「影像最起碼、最重要的,就是先把他紀錄下來嘛,是不是?」他用略帶鼻音的低沉嗓音說著。
今年潘小俠出版《台灣作家一百年》,7月以原住民作家為主題開座談會。背景圖片為他拍攝的布農族作家乜寇‧索克魯曼,他說自己當天到達部落時已夜深,於是藉燃燒柴火的光線拍照。他面向歷史、不面向群眾,多本作品自費出版,堅持都要按國際上攝影集規格印刷,突顯照片品質。即使他努力打書,市況仍不佳,《白色烙印》首刷1,000本花了8年才賣完,付梓前甚至一度湊不齊50萬元的印刷費,是好友楊碧川主動用8萬元向他買了2張照片,才解了燃眉之急。
曾參與規劃人權博物館的文史工作者曹欽榮說,「他(的作品)顯然能成為博物館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好像也沒有,2邊(指人權博物館景美及綠島園區)好像都沒有幫他辦過展覽。」
他長時間沒有固定收入,前妻受不了。「她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一陣子,我的房子賣掉了,再租個房子,她又跑來跟我住了一年多,2個也不講話。」前妻是藥劑師,長年在藥局工作,定時上下班、收入穩定,他不確定2人什麼時候開始越離越遠,「作品她都有看過,可是她也不能理解,可能她不懂攝影家,也不懂她老公在做什麼東西。」
當年他翻畫婚紗照的油彩畫,至今仍懸掛在臥房門口,畫面裡他全裸站在拿著面具的妻子身後跳舞,神情張狂歡欣,如今他與前妻住在同個社區,她每週固定上門為他整理打掃,但他說自己不跟她說話,是因不能諒解對方的不理解嗎?他悄聲說:「嗯,可能是吧。」
1987年潘小俠結婚時,自己設計婚紗照,找來好友葉清芳拍攝,照片還登上當年《台北人》雜誌封面。(葉清芳/攝、鍾宜杰授權使用)「哎你就寫我情場失意嘛,這樣我比較神祕一點,嘿嘿。」似乎是不想氣氛變得哀傷,潘小俠開起玩笑,說自己就像原住民部落裡,被女生趕出去的沒用男人。真的覺得自己沒用嗎?他點了根菸,收起眼角笑意,「我要堅持我的東西,愛情、婚姻,不是你可以改變的…可能是我這個男人比較自私一點,都活在自己的創作裡面吧,我如果不這麼堅持,哪裡有這些作品留在這土地上呢?」
政大傳院講師鍾宜杰說,「台灣80年代的攝影家,精神導師是二戰時的卡帕(Robert Capa)、布列松,所以他們有那種戰地記者的孤寂,覺得要把自己的人生搞成那樣才叫投入,對家庭或婚姻,相對就比較淡泊一點…你預設他們有一個想像中的家,其實他們沒有,他們是孤寂的英雄主義。」
不求被了解,只求保存一份記憶,紀錄歷史的責任感,是潘小俠唯一、也是最後的依靠。2017年他得吳三連藝術獎,有了獎金收入,生活本該好轉,但他自認有責任繼續創作,80萬元獎金又全拿來蓋新暗房、印新書,日子依舊清貧。有公部門只拿5萬元預算邀他辦攝影展,他嘴上抱怨,依舊親自印照片、裱框、布展。「做很多事情,要憨憨,我朋友說:『小俠你這憨囝仔,摃呼落去卡好(台語,意即打下去比較好)。』」他大笑。
我已經把這一代我該做的東西做出來了,其他不是我的事情。
他的下一個拍攝主題是台灣16族原住民,要拍多久還不知道。「憨囝仔就是這樣,我幹什麼理你?我已經把這一代我該做的東西做出來了,其他不是我的事情,就像鄭南榕說的,我支持台灣獨立,後面是你們年輕人的事情了。」他再點了支菸,用玩笑的語氣講出自己理想的悲壯結局,「最後,(我)就點火自燃好了。」
除了喝酒,跑步是潘小俠最愛的紓壓之道,已跑了15年,台大校園裡的田徑教練及警衛都和他變成朋友。這天,我們跟著潘小俠到台大校園慢跑。除了喝酒,跑步是他最愛的紓壓之道,15年來,他每週4天花55分鐘跑一趟椰林大道加18圈操場,加起來正好8,000公尺。看他跑著跑著,我慢慢了解,他腳下的一圈圈跑道原來是寂寞的形狀,寂寞有多深,跑的距離就有多長。
跑到最後一圈,只見他突然與所有跑者逆向而行。跑完,他氣喘吁吁向我解釋,這樣才能放慢速度、好好思考,「我叫這是逆轉勝啦!」他放開喉嚨,好像對著大半輩子的孤寂喊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