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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補助懶人包2】染疫不幸失能別忘勞保給付 按月領或一次領算給你看

發佈時間2022.05.11 15:1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勞工染疫視病情輕重,可依法令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
攝影
勞工因染疫而使工作收入中斷、終身無法工作甚至病故,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勞保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計算公式算給你看。
勞保局失能給付科指出,勞工因染疫病情嚴重、經醫師診斷永久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可請領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一次金,擇一請領,失能年金採取每月發放,若金額不足4,000元者,按4,000元每月發給,而一次金則是一次發放。
失能年金計算公式: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假設35歲的大雄月薪50,000元,適用最高投保薪資45,800元,工作年資10年,因染疫嚴重、經醫師判斷永久失能,選擇失能年金,給付金額為45,800元×10×1.55%=7,099元,每月補助大明至不符合資格為止,例如病情好轉或最終病故等狀況。
失能一次金計算公式: (平均月投保薪資÷30)×給付日數
醫師診斷大明的失能等級,從最嚴重的第1等級至第15等級,有不同的給付日數級距,第1等級的給付日數為1200日,依此計算失能一次金,一次領回,得出給付金額是:(45,800÷30)×1200=183萬2,000元。
若不幸染疫死亡,遺屬可請領勞工本人的死亡給付,按遺屬請領順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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