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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平台藉「外送專法」調漲商家費用 外送工會籲公平會調查
發佈時間2026.06.08 12:5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08 14:46 臺北時間
「外送專法」尚未上路,先爆出平台調漲爭議。(示意圖,資料照)立法院今年1月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藉此保障外送員、合作商家與消費者基本權益,但法案還未上路,先爆爭議。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今(8日)發表聲明,質疑Uber Eats 拿「外送專法」作為調漲抽成藉口,甚至僅以一封電子郵件片面通知合作商家,未留給商家任何實質選擇,呼籲公平會與相關單位應立即介入調查。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指出,Uber Eats 近日以「美食外送商家服務費用調整通知」為題,發信給合作店家,聲稱因應今年1月三讀通過、預計於7月中旬施行的外送專法,平台必須調整收費機制,以反映「重大成本變化」並維持營運效率。信中更直接宣布,自今年7月21日起,全平台美食外送商家合作夥伴的抽成,將一次性調漲2.5個百分點,並設定「35%服務費率上限」作為包裝。
然而,「上限」並不代表合理,「調整」也不代表正當。當平台已握有流量入口、交易通路與用戶資料,商家根本沒有對等談判能力;在缺乏實質監管與競爭制衡的情況下,費率由誰決定?答案不是市場,而是平台。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進一步指出,Uber Eats要求不同意調整的店家,必須在7月7日前主動寄信終止合作,否則就視為接受新費率。代表平台根本沒留給商家任何實質選擇,只剩下「接受」或「退出」兩條路。對大型連鎖體系來說,或許尚能承受;但對中小店家來說,一旦退出平台,等同失去大量訂單來源,相關結構性依賴,早已不是自由市場,而是平台單方面的掌控生殺大權。
Uber長期採取個別合約制,隨著城市、品牌、規模體系與搭配的合作方案的不同,導致抽成條件不一致;台灣早期抽成約落在25%至35%之間,如今卻藉由外送專法之名,將費率再往上推,甚至把法規本身扭曲成漲償理由,不只是對商家剝削,更是對制度精神的公然消費。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強調,「外送專法」立法原意是保障權益,條文第2條已明定,經濟主管機關負責主管外送商家合作契約、平台業者收取費用、爭議處理,以及保存合作商家相關紀錄等涉及商家權益保障事項。換言之,法的方向是規範平台、限制濫權、保護弱勢,而不是讓平台拿法當工具,反過來對店家加壓。
為此,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呼籲,公平會應以最嚴格的滲透式實質審查標準,全面檢視 Uber借殼Grab結合Foodpanda之併購案,以及徹底調查Grab和中國敏感企業之資料交換協議及運作,杜絕一切國安疑慮。
一旦市場集中度持續升高,商家將更難議價,外送員將更難爭取合理條件,消費者也將失去選擇權。屆時平台不再只是交易媒介,而是左右整個外送生態的支配者,台灣的市場機制與公平競爭秩序也將被微底掏空,更會遭受難以回復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