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全文聲明
一、江惠民檢察長學養經歷俱豐,係檢察官協會舉辦檢察官票選活動結果之高票人選,顯示蔡英文總統尊重檢察官群體之聲音,誠值贊同。希未來檢察總長人選均能依此方式產生,建立我國檢察總長提名作業之常規正軌。
二、劍青檢改期待,理想的檢察總長應該具備三項條件,第一,堅守檢察獨立,抗拒不當政治干涉;第二,堅持客觀中立的司法官屬性,不以績效或非法律因素引導辦案。第三,法學素養精湛,能建構精緻法律論述並提供法律指引。
尤其第三點,在美國,聯邦檢察總長號稱第十位大法官,在德國,聯邦檢察總長更為法律人之桂冠。在我國,檢察總長及其所帶領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的整體法律專業能力不足,亟待改進。
且在我國實務運作上,檢察總長須經常提出非常上訴,除應避免提出爭議性大,甚至與檢察體系自相矛盾之法律論述外,更應積極發揮作用,提出引領新局之法律見解;並且在渾沌案件上,例如以往引發爭議之首長特別費、教授特別費案方面,具體做出統一追訴標準,避免各地檢署辦案歧異,資源過度耗損浪費。
三、檢察機關辦案效能是否提升,與檢察人事改革息息相關。檢察總長身為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且有三名委員選任權,對人事作業有話語權,更應積極帶領改革。新任檢察總長更應遵循司改國是會議之決議,順應多數基層檢察官的呼聲,支持一二審輪調歷練制度,以及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票選制度之改革,甚至帶領開創新局。
江惠民現年63歲,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歷任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常務次長等職,學、經歷豐富,能力備受法界肯定。總統府今天已送交咨文至立法院秘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